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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9%股权

时间:2017-11-23 00:00:00  来源:  作者: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505 挂牌价格 612.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20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 南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福建省邵武市解放西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 陈海青
成立时间 2014-08-26
注册资本 1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81310784824P
经营范围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批发预包装食品;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保健品、消毒用品、日用品、化妆品的销售;会务会展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装卸服务;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仓储租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货物运输;三类:眼科手术器械;注射用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仪器、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三类器械软件;介入器材;二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神经外科手术器械;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注射用穿刺器械;普通诊察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口腔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器械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80%
2 福建新力量医药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45810.312811
营业利润(万元) 1440.300656 净利润(万元) 1097.444444
资产总计(万元) 17360.859793 负债总计(万元) 14210.619719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50.240074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49849.366881
营业利润(万元) 1144.037351 净利润(万元) 829.891909
资产总计(万元) 28242.343755 负债总计(万元) 24262.211772
所有者权益(万元) 3980.13198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06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176.77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52.2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7360.86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4210.62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14210.62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150.240000 68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2.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28号亿宝大厦1301室之三、1401室、15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艳峰
受托机构电话 1850005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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