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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占总股本的2.45%)

时间:2017-11-21 00:00:00  来源:  作者: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占总股本的2.45%)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98 挂牌价格 25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18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曾启敏
成立时间 1988-07-16
注册资本 1226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001348786874
经营范围 莱斯牌应急通信车、莱斯牌大型应急指挥车改装;增值电信业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集成、服务;电子专业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民航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电子及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智能交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汽车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外承包工程(按资格证书所列范围经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培训;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0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80.42%
2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5%
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5%
4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10423.0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53.830000 净利润(万元) 1547.7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9198.790000 负债总计(万元) 71135.0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8063.760000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9-30 营业收入(万元) 67070.7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73.200000 净利润(万元) 284.2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15394.68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7046.6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8348.05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28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542.59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994.6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22681.36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1825.27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25634.4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65284.25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933.04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66217.3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59417.100000 8027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66.615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秦淮区永智路8 号(对应国有土地使用编号:宁白国用2009 第07503 号,白下区石山村)的房屋建筑物已于2013 年9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由于减免人防建设费用及规划验收问题,暂未办理质监竣工验收,由此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办理。2016 年关于减免人防建设费用及规划验收问题已解决,公司现正在办理质监竣工验收,预计2017 年三季度前可以办妥上述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经对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被评估企业实测,确定上述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共计52,366.50 平方米,被评估企业实测面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面积一致。
(2)经过对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核实, 2009 年12 月购入的2 台小型机(账面原值7,583,208.14 元,账面净值379,160.41 元)已损坏并处于无法修复使用的状态,该资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尚未办理,本次评估按其作为废件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
(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特别事项:
①3 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331,284.00 元,企业计提坏账准备6,331,284.00元。上述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客户拖欠南京莱斯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不予归还,经司法诉讼南京莱斯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均胜诉,但对方均未履行判决义务,经南京莱斯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调查没有发现上述客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预计这些应收账款全额无法收回,本次评估按全额估计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确定其评估值。
②14422 件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95,029.46 元,企业计提跌价准备1,095,029.46元。上述库存商品经清查库龄均在3 年以上,这些库存商品已无法正常使用,其残值和处置费用抵消后预计可回收净值为零,本次评估对其评估为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750万元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则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南婧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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