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51.43%)

时间:2017-11-20 00:00:00  来源:  作者:
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51.43%)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92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15
标的所在地区 山东 青岛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西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金刚
成立时间 1998-05-11
注册资本 35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2007064247103
经营范围 客车制造,客车配件加工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经营);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禁止商品除外);汽车租赁(不含公交客运及小型货车);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8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2.86%
2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86%
3 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 8.57%
4 王显杰 5.43%
5 徐金龙 0.2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620.799983
营业利润(万元) -2978.749148 净利润(万元) 2978.345862
资产总计(万元) 7017.017529 负债总计(万元) 16889.311446
所有者权益(万元) -9872.293917 审计机构 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2882.349531
营业利润(万元) -9516.296406 净利润(万元) -9516.296406
资产总计(万元) 12480.417707 负债总计(万元) 19374.365762
所有者权益(万元) -6893.948055 审计机构 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632.937918
营业利润(万元) -745.116907 净利润(万元) -748.370785
资产总计(万元) 6390.203903 负债总计(万元) 17010.86860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620.66470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11
评估基准日 2017-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715.680000 4740.930000
长期投资 3285.880000 7516.470000
固定资产 2654.470000 3659.490000
无形资产 511.410000 3635.900000
土地使用权 296.840000 3635.900000
资产总计 7001.560000 12257.400000
流动负债 17053.950000 17066.820000
长期负债 0.0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17053.950000 17066.820000
净资产 -10052.390000 -4809.4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73.49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公司章程约定老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的其中一个老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根据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企业改制方案显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负债包括应付账款76314996.19元、应付职工薪酬32706.93元,其他应付款787598.22元、短期借款90000000元、长期借款0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2017年4月,股东上海狮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青岛申沃的8.57%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给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元,该股权转让通过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沪东洲评报字(2016)第0953166号)。
2、委估公司镇江路42号的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和拆除后没有相应对产证进行变更,现产证面积合计为13,266.08平方米,企业提供的实测面积为12,726.13平方米。本次评估按企业提供的实测面积进行评估,没有考虑增加的部分能否取得产证及办理这些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根据2004年12月,青岛申沃公司各方股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第23条关于场地、房产和设备这条显示:老公司(指改组前的青岛公交集团客车制修股份有限公司)的旧厂房位于青岛市镇江路42号,作为改组后的青岛申沃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股东之一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旧厂房房产以及老公司所有设备均应登记于青岛申沃公司名下,旧厂房所在地尚未获得土地使用证,各方同意公司将根据地方政策暂时免费或者向政府支付一定费用使用该土地;如果政策上可能,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帮助青岛申沃公司尽快获得旧厂房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旧厂房的土地出让金将由青岛申沃公司承担。如果青岛申沃公司因为任何原因而不再有权力使用旧厂房所在地的土地,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协助青岛申沃公司获得政府补偿,并向青岛申沃补足旧厂房在交割日的评估价值和政府补偿之间的差额。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公交集团一起,签署有关上述补偿的作为协议附件二的担保函。
委估公司镇江路42号厂区的土地权属不明,被评估企业没有申报,亦没有纳入评估范围。
4、委估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将胶州市福州路以西,香港路以南(房权证胶自字第52115号)房屋和胶州市南关办事处城子村土地使用权(胶国用(2005)字第5-122号)已作抵押,抵押银行为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抵押期限为六年。
5、截止2017年4月30日 ,委估公司有14项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事项,均因拖欠货款被多个供应商起诉,被诉讼金额合计约为1,375万元,委估公司应付账款账面金额1,201.45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其中已有6家判决,委估公司均为败诉,判定委估公司应支付金额约286万元,委估公司应付账款账面值275.44万元。
委估公司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青岛银行东海西路第一支行这四个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冻结金额421,936.80元。
对上述涉及诉讼的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应付账款账面数的差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无法发表意见,按审定后的账面数列示,详见相关评估明细表及其备注。
6、截止2017年4月30日 ,委估公司应收款项中涉及不良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1)抚顺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销售客车款11,660,595.00元,该公司回函确认此欠款,但其经营十分困难,早已资不抵债,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2)青岛公交集团莱西巴士有限公司销售客车款4,140,000.00元,该笔账款账龄超过5年,莱西巴士公司回函确认此欠款。但莱西巴士已经停止运营,该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
(3)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加工费6,735,000.00元,时间较长,其中除26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评估为0元外,剩余金额收回可能性较小。
(4)大连昌赫客运有限公司销售客车款1,912,502.00元,大连昌赫客运有限公司表示青岛申沃销售的车辆存在的质量问题未解决拒不付款,青岛申沃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收回可能性较小。
(5)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配件款955.00元,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配件款39,054.99元,青岛中润德有限公司维修费2,235.00元,沈阳康龙城市巴士有限公司销售配件款14,571.00元,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标书费200.00元和投标保证金90,980.00元,均由于各种原因,青岛申沃公司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上述应收款项除有确切证据评估为0元外,其余的评估机构无法发表意见,均按审定后的账面值列示。
7、公司垫付自然人股东(隐形股东)股份(200万)于2016年12月31日已基本完成,该股份变更行为企业无任何股东会决议、亦未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青岛申沃公司垫付自然人股东(含隐名股东)股份退股款共计2,693,598.33元,其中投资本金242万元,投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红利金额为273,598.33元。目前退还的金额均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根据2009年5月27日青岛申沃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显示,对公司个人退股的股份由法人股东(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和上海狮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回购,发生股权变动,交易价格以交易日2008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经查企业2008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39,077,176元,每股净资产为1.12元/股,如果进行交易,法人股东回收个人股东200万股的交易价格应为2,232,981.49元。和企业实际支付个人股东2,693,598.33元差460,616.84元。
对此差额如何处理,评估机构无法发表意见,按审定后的账面值列示。
8、根据2004年12月,青岛申沃公司各方股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的保证函显示,股东之一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作为担保人,保证青岛申沃公司在合作交割日后一年内将其所有长期投资企业转让给其他单位,且所有长期投资的转让总价不低于220万元。经分析,长期投资企业青岛公交租赁公司和青岛公交顺达旅商贸公司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之和不大于220万,故本次评估按投资协议中的保证函中约定的价格220万元作为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9、截止2017年4月30 日,公司逾期未缴各种税金合计为736,558.71元,其中包括房产税141,628.11元,土地使用税563,131.25元,工会经费31,799.35元。
敬请密切关注以上事项。
其他信息
1.根据(工信部装〔2009〕93号《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整车业务已不能异地经营,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无法使用上海申沃的品牌在青岛生产整车。
2.根据企业改制方案显示,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起无新车制造订单,自2016年5月起处于停产状态。
3.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5日发出的(胶)安监罚﹝2017﹞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因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收到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纳罚款催告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元南路600号12号厂房5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7%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光中路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2.8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2.8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保证金金额,则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最终成交价格低于保证金金额,则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以成交价格为价款全额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全额返还。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①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5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颖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101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