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值为0,评估值为0。
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编号:奉人社派许字第01234号;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有效期限:2017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4日;
发证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因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仅是一项行政认可行为的书面证明,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标准的都要予以认可,同时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没有自由裁量权。
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许可证自动失效。该许可证到期须重新申办,且不得转让。
一般行政许可类资质证书不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权利可以包括财产权利、荣誉权利(如署名权等)等,无形资产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应该是可以游离于一定的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如商标资产、专利资产等在游离状态下存在,而不别依附于一定的主体。财产权利应当可以让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企业取得的各类行政许可不能独立转让,因此其不是财产权利,即不是资产评估意义上的无形资产。
同时,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2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如下:
经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335,441.89元,评估价值2,337,327.38元,增值1,885.49元,增值率为0.08%。
经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335,441.89元,评估价值2,337,175.00元,增值1,733.11元,增值率为0.0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也反映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状况较差,没有无形资产的价值。
由于该许可证书本身不是资产评估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同时不具有垄断性、高效性,也不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因此本次评估认为该许可证书不具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