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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1-2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14 挂牌价格 233.73273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目华北路388号第一幢351号
法定代表人 徐瑞平
成立时间 2001-05-17
注册资本 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20703423536K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3859.554901
营业利润(万元) 56.363373 净利润(万元) 46.165630
资产总计(万元) 595.572208 负债总计(万元) 260.980371
所有者权益(万元) 334.591837 审计机构 上海华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4158.959856
营业利润(万元) -10.210541 净利润(万元) -10.210541
资产总计(万元) 472.798117 负债总计(万元) 184.37191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8.426207 审计机构 上海华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9-30 营业收入(万元) 3296.349214
营业利润(万元) 34.830854 净利润(万元) 31.812702
资产总计(万元) 435.560213 负债总计(万元) 199.130948
所有者权益(万元) 236.42926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03
评估基准日 2017-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敬贤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31.929158 431.929158
其它资产 0.568691 0.757240
资产总计 432.497849 432.686398
流动负债 198.953660 198.953660
负债总计 198.953660 198.953660
净资产 233.544189 233.7327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3.73273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劳务公司原经营办公场所由杭开发无偿提供使用,受让方受让后须搬离并自行解决经营办公场所,杭开发不再无偿提供使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值为0,评估值为0。
上海奉化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编号:奉人社派许字第01234号;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有效期限:2017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4日;
发证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因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仅是一项行政认可行为的书面证明,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标准的都要予以认可,同时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没有自由裁量权。
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许可证自动失效。该许可证到期须重新申办,且不得转让。


一般行政许可类资质证书不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权利可以包括财产权利、荣誉权利(如署名权等)等,无形资产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应该是可以游离于一定的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如商标资产、专利资产等在游离状态下存在,而不别依附于一定的主体。财产权利应当可以让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企业取得的各类行政许可不能独立转让,因此其不是财产权利,即不是资产评估意义上的无形资产。
同时,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2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如下:
经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335,441.89元,评估价值2,337,327.38元,增值1,885.49元,增值率为0.08%。
经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335,441.89元,评估价值2,337,175.00元,增值1,733.11元,增值率为0.0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也反映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状况较差,没有无形资产的价值。
由于该许可证书本身不是资产评估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同时不具有垄断性、高效性,也不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因此本次评估认为该许可证书不具有价值。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海航路2号楼第1幢188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本次产权交易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经财务审计后由受让方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玲燕
受托机构电话 021-5718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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