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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2.28%股权

时间:2017-11-15 00:00:00  来源:  作者:
沈阳航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2.2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85 挂牌价格 77.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12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 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航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郭京
成立时间 2004-01-19
注册资本 57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0755526262J
经营范围 机械制造,非标设备及配件制造,电站设备及辅机制造,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74%
2 谭庆延 42.98%
3 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2.2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573.5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3.680000 净利润(万元) 3.26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98.4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49.85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48.560000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9-30 营业收入(万元) 32.5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7.630000 净利润(万元) -17.6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884.95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54.0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30.93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26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91.070000 984.270000
负债总计 357.450000 357.450000
净资产 533.620000 626.8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6.973496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已进行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并形成审定后的财务报表,但未出具审计报告。本次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以审定后的2016年底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沈阳航天机械银行基本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沈阳大东支行,该账户为现金管理平台成员单位账户的子账户,主账户名称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询证函回函显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为0元,银行出具的现金管理平台成员单位账户资金归集、下拨情况日报表(子账户)显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净归集金额为162,784.46元。本次评估按净归集金额确认银行账户余额,并对未达账项余额调节,确定最终评估值。
2、存货—原材料(钢材等金属材料),因沈阳航天机械近期未生产经营,因此存货—原材料(钢材等金属材料)摆放不规范,这些材料被其他粗重材料压迫或部分覆盖,无法挪动,或存放于较高处,因此现场无法测量或称重。沈阳航天机械已出具了情况说明以证明这些存货的重量与账面记录数量相符:首先,账面值与保管账一致;其次,库龄在45个月的材料,于2013年10月,新增股东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于次月盘点时,全部重新称重,至评估基准日未使用;其余材料购入时,为按入库单及实际测算核实后记录。本次评估此存货按企业提供的数量计算评估值。
3、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中,有一台规格型号为KLG-200的等离子切割机处于待报废状态,账面原值3060.00元,账面净值91.80元。该设备报废的原因是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损坏后已没有修复价值。本次按可回收价值评估。
4、沈阳航天机械应付账款-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592,732.30元,根据新星公司回函记录,截止2017年7月31日,应付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1,213,699.66元,差异787,369.66元,其中房租780,630.02元、水电费6,739.46元。根据新星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为341,772.60元,但未见签订日期,沈阳航天机械也未收到租金发票,故该笔房租未入账,需与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解决。因此应付账款-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592,732.30元,评估值按账面值列示。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2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2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作出以下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硕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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