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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26%股权

时间:2017-11-15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2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82 挂牌价格 272.6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1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黄桥村陆庄455号
法定代表人 杨云中
成立时间 2009-04-13
注册资本 7037.4078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7687369057P
经营范围 花卉种植,农业技术服务,太阳能技术开发,矿泉水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21%
2 上海同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47%
3 上海仁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2.79%
4 上海泖港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53%
5 上海福运行建材有限公司 8.48%
6 上海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26%
7 上海盛融实业有限公司 4.2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940.585409
营业利润(万元) -910.009630 净利润(万元) -899.387130
资产总计(万元) 7003.105591 负债总计(万元) 3535.60265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67.502936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736.455637
营业利润(万元) -1117.862745 净利润(万元) -1117.862745
资产总计(万元) 7390.463317 负债总计(万元) 3023.573251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66.890066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9-30 营业收入(万元) 634.529450
营业利润(万元) -787.829175 净利润(万元) -687.829175
资产总计(万元) 6722.061241 负债总计(万元) 3963.2665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58.79466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30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016.771008 1120.407845
长期投资 200.000000 66.476571
固定资产 4843.959502 6082.174691
无形资产 0.000000 1890.000000
资产总计 7003.105591 9934.617465
流动负债 485.602655 485.602655
长期负债 3050.000000 3050.000000
负债总计 3535.602655 3535.602655
净资产 3467.502936 6399.01481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2.5980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标的公司2017年9月13日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标的公司股东上海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4.26%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转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所用的土地系向松江区泖港镇黄桥村村民委员会租赁所得,租赁期限为20年,即2009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现用于松江泖港温泉度假村的经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旅游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精神,2010年8月市农委召开专题会议,指示松江区泖港政府将泖港温泉度假村土地使用情况报请市林业管理部门支持解决,市农委镇规划予以协助。本次评估仅以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苗木等进行评估,未考虑土地租赁对各项资产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2)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含竹木建筑咖啡馆、树屋、白杨古建筑、阳光房四项,账面金额5,460,763.00元,其中:阳光房为钢混地基,由于不符合国土资源部的规划,仅进行了地基处理和打桩工程,现已废弃不用,由于钢混地基主要材料为钢筋、水泥等,已无回收价格,按零评估。白杨古建筑为从安徽省购入古建筑,根据合同要求,在2010年10月已按合同要求进行移位,另外二项自建在建工程,因安全原因尚未通过相关验收,工程已完成,相关的工程款已支付。上述三项在建工程均未通电、通水等,无法正常使用。考虑到上述工程均发生于2010年,本次评估对白杨古建筑等三项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2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被评估单位各股东约定上海泖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20%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东-上海泖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承担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委估房屋建筑物,因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故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无法取得图纸等相关测绘资料,建筑面积由企业管理人员会同评估人员现场丈量确定,可能与权威测绘部门测绘的结果存在差异。
(5)长期股权投资-上海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至评估基准日持股比例33.33%,控股股东为日本协和株式会社,由于上海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17年起由日本协和株式会社实际控制,日本协和株式会社主要经营管理者经常在日本,且要主要经营管理者配合,考虑到上海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简单、价值量较小,被评估单位承诺,提供给中介机构的上海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真实存在并对会计报表负责。评估人员以核实后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6)被评估单位泉水的采矿权证、矿泉水注册证、取水证等证载有效期限一般为2年,报告提出日正在办理新的相关权证,本次评估是被评估单位考虑采矿权证、矿泉水注册证、取水证等如期延期,且被评估单位进行正常矿泉水取用的情况下进行预测,上述事项对无形资产-采矿权、收益法预测产生重大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标的公司对上海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000.00元,2016年末持股比例33.33%,但该被投资单位提供的未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期末未分配利润-4,005,503.41元。
(8)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中竹木建筑咖啡馆、树屋和白杨古建筑项目已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
(9)其他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盛融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451号302-1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鉴文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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