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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5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00万元债权

时间:2017-10-2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5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0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23 挂牌价格 446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0-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17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江苏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张亚明
成立时间 2003-05-09
注册资本 128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827487476737
经营范围 原料药(甘油)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生产[皂粒、甘油、硬脂酸、肥皂、锌皂、钙皂、铝皂、镁皂、钙锌复合皂、硬化油、无汞碱性电池、化妆品(发用、护肤、洁肤类)、液体洗涤剂(洗洁精、家居护理剂、消毒剂类、卫生用品类(抗(抑)菌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液体))生产、销售];化工机械设备组装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0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 50%
2 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69904.4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458.640000 净利润(万元) -6472.2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4192.850000 负债总计(万元) 85807.0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614.160000 审计机构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82038.74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151.150000 净利润(万元) -4131.420000
资产总计(万元) 55431.580000 负债总计(万元) 60568.2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136.200000 审计机构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101455.14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397.640000 净利润(万元) -2389.36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5760.8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89764.34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003.52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8-22
评估基准日 2017-02-28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剑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3108.330000 63414.670000
固定资产 11312.230000 11949.760000
无形资产 448.200000 8387.360000
资产总计 74868.760000 83751.790000
流动负债 77830.460000 77835.690000
长期负债 10074.010000 10083.740000
负债总计 87904.470000 87919.430000
净资产 -13035.710000 -4167.6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83.82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挂牌价4465万元为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5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00万元债权.其中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5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965万元,若本项目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的溢价。
2.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范建货款121,562.68元、应收江苏皋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货款434,000.00元、应收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63,522.21元、应收成都市红霞日化货款32,251.06元、应收上海迪亚零售有限公司货款122,238.02元账龄均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系历史遗留货款,无回收可能性,本次评估为零。
2.公司机器设备中,由于工艺改变、无法满足现有的生产需要,或因环保等因素无法使用,或损坏且修复不经济,有部分设备已停用多年,共332台,账面原值18,236,305.82元,账面净值6,416,566.40元;运输车辆中,有2辆车辆已经损坏,且修复不经济,于基准日后报废处置,账面原值154,648.40元,账面净额15,464.84元;电子设备中,有部分设备经核实,已无实物对应,账务未处理,账面原值583,594.52元,账面净额58,359.47元。本次对于损坏无修复价值设备按照回收价值评估,对于无实物设备评估为零。

3.公司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8年期境外投资项目贷款3,150万美元提供担保。该贷款合同编号为2040001062013210889,签订日期为2013年5月7日。房地产抵押合同号为2040001062013210889DY02。											
公司为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3日。
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闸支行的13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的8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根据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与及张亚明于2011年5月1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由张亚明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合同载明:(1)承包经营自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张亚明先生对承包经营期间的亏损、以及净资产的减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总体经营目标为:利润总额100万元。
根据2017年2月28日《关于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转让洽谈会议纪要》,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继续履行原承包协议。
5、公司位于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厂区内的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地产权证,其面积数据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后确认。

其他信息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欠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600万元往来款,截至挂牌日,已经归还100万元,故本次挂牌关联债权500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树浦路231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33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釆取竞价转让方式交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交易系铳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曰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滿,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股权交易凭证之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标的企业的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接。

8.股权受让后,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不得使用“上海制皂”冠名,企业必须更名字号;其次,转让方授权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使用 “双钱”和“白丽”商标合同已到期终止,标的公司不得使用前述商标。

9.受让方须承诺股权受让后,转让方及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提供的1900万元担保由受让人承接,并负责转让方及关联方担保释放,因担保引发的责任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举牌时应提供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3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5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志蓓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07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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