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四川明星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0-20 00:00:00  来源:  作者:
四川明星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21 挂牌价格 955.28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0-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16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遂宁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国融传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明星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遂宁市遂州中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 舒朝晖
成立时间 1996-12-30
注册资本 8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903206159519J
经营范围 叁级房地产开发建设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80.971300
营业利润(万元) -32.400800 净利润(万元) 8.641000
资产总计(万元) 849.291300 负债总计(万元) 328.4758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20.81550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2.012500
营业利润(万元) -12.721800 净利润(万元) -12.721800
资产总计(万元) 832.327000 负债总计(万元) 324.2333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08.0937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11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722.860000 722.860000
固定资产 0.940000 1.640000
其它资产 112.520000 557.240000
资产总计 836.320000 1281.740000
流动负债 326.460000 326.460000
负债总计 326.460000 326.460000
净资产 509.860000 955.2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55.28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披露信息出自评估报告:
1.入评估范围的北京现代轿车(车牌号“川J11737”),因国家公车处置政策,已将该车收回总公司进行封存,所以企业一直未对该车进行年检,截至评估基准日该车的车辆行驶证已过期,明星万达已对此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明星万达曾为开发项目的有关购房业主提供过10-15年的银行按揭贷款的责任担保。据企业证实,评估基准日前已到期的按揭贷款均未出现过业主违约的情况。但截止评估基准日,仍然还有被担保业主的未到期按揭贷款事项,如有违约,明星万达将存在依法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3.已完工的油房街小学改扩建项目(一期)仍有 7 户被拆迁户未得到安置;明星万达尚未对被拆迁户和购房户的房产证、国土证进行办理;税务部门尚未对已完工的油房街小学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税务清算。根据明星万达与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签订的项目开发协议,上述问题由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负责处理。
4.油房街小学改扩建项目(二期) 由明星万达与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共同开发,明星万达主要负责提供开发资质和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该项目于 2006 年 6 月开始拆迁,已拆迁 27 户,剩余 50 余户未拆迁,因遂宁市政府正在与明星万达商讨收回该项目事宜,该项目现已处于暂停状态。明星万达之前已向拆迁户垫付了 676,720.74 元的拆迁过渡费,该过渡费预计将在政府接手该项目后支付给明星万达,若政府最终未接手该项目,该过渡费将按照协议,由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支付给明星万达。
5.根据明星万达与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若油房街小学改扩建项目(二期)正常开发完成,该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将向明星万达支付 60 万元管理费。但是,如果该项目最终收归政府,导致协议拟定的条款未能完成,明星万达将不会获得 60 万元管理费。
6.已完工的“老新街综合楼项目”仍有 1 户未缴清房款,相应权属手续也还未办理。
7.已完工的“安居翡翠绿洲项目(二期)”尚有已售的 5,000 多平方米住宅未进行税务清算及办理“两证”手续的工作。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8.其他披露内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传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悦
受托机构电话 18301645201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