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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思克咨询有限公司3.57%股权

时间:2017-10-1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思克咨询有限公司3.57%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12 挂牌价格 3.4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0-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1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思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175号环中大厦3楼303室
法定代表人 黎子乐
成立时间 2002-02-22
注册资本 14.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7340817007
经营范围 国际经济咨询、投资咨询及中介、贸易信息咨询、房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市场调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汉图有限公司 96.43%
2 上海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3.5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72.608266
营业利润(万元) -7.351748 净利润(万元) -6.750031
资产总计(万元) 57.589027 负债总计(万元) 13.914341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674686 审计机构 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81.366744
营业利润(万元) -11.408937 净利润(万元) -13.972433
资产总计(万元) 74.273233 负债总计(万元) 23.848416
所有者权益(万元) 50.424717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146.100987
营业利润(万元) -4.071655 净利润(万元) -4.071655
资产总计(万元) 69.017087 负债总计(万元) 29.414056
所有者权益(万元) 39.6030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7-21
评估基准日 2017-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9.626388 69.626365
固定资产 2.677004 2.705600
资产总计 72.303392 72.331965
流动负债 33.675031 33.675031
负债总计 33.675031 33.675031
净资产 38.628361 38.6569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80053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香港汉图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原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高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银行存款中,汇丰银行美元账户自2015年无资金进出,截至评估基准日余额没有变化,企业无法取得评估基准日汇丰银行的对账单,由于账户内美元金额很小,对评估结果不产生实际影响,本次评估按美元账面值确认。
标的公司营业场所位于上海市愚园路172号环球世界大厦A座2501室系由思途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无偿提供使用。(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 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2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朱寅博
联系电话 62657272-12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杜毓卿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783297, 1390168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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