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0%)

时间:2017-10-13 00:00:00  来源:  作者: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0%)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394 挂牌价格 2.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0-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09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国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24号
法定代表人 蒋志成
成立时间 1996-11-11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020195242XA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电力及其它能源,中小型电站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蓉申新天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6%
2 四川省江油西蜀电力开发公司 7.17%
3 成都关口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59%
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2%
5 彭州市红石桥电站破产清算组 3.09%
6 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公司 2.29%
7 四川通达电力开发公司 1.88%
8 阿坝州理县水电厂 1.87%
9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1.82%
10 阿坝州甘堡水电厂 1.4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3472.8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313.29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40.460000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8-31 营业收入(万元) 8.82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0.080000 净利润(万元) 21.6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22846.59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3573.6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9272.93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10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63.530000 163.530000
固定资产 225.400000 660.460000
资产总计 3472.830000 5344.850000
负债总计 5313.290000 5313.290000
净资产 -1840.460000 31.5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0992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华西电力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股本)9,607.99万元,岷江水电持有320万股,根据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分别计算,岷江水电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3.2%和3.33%。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披露信息出自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为华西电力大厦一至二层商铺,房产证的证载权利人名称为成都市节能技术中心,与被评估单位不符,被评估单位已向房地产经营管理处交纳过房产过户费用,房产更名手续尚在办理中。
以下披露信息出自审计报告:
1.关于可持续经营
截至审计报告日,华西电力已连续多年无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办公楼出租和持有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的分红,是否可持续发展存在疑虑。
2.关于无法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重庆维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中天运(川)【2017】审字第00183号)
3.关于欠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贷款2,600.00万元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中天运(川)【2017】审字第00183号)
4.所有权受限或无产权资产。详见审计报告(中天运(川)【2017】审字第00183号)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汶川县下索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6 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6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超
受托机构电话 18301645201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