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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1782.000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1892%)

时间:2013-10-1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1782.000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1892%)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392 挂牌价格 9698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0-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0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嘉定区金沙江路3131号3幢108室
法定代表人 洪清华
成立时间 2007-08-13
注册资本 11007.3612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664396140P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编制、分析及测试,为互联网提供软件及技术开发,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票务代理,旅游策划(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景观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务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工艺品、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文化办公用品、金银首饰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5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143%
2 洪清华 16.6986%
3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6.1892%
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4.0882%
5 上海光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8841%
6 南京凯腾瑞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627%
7 舟山鼎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9812%
8 苏州稳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65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741781.586978
营业利润(万元) -86393.161482 净利润(万元) -85241.650214
资产总计(万元) 198315.588944 负债总计(万元) 152530.344824
所有者权益(万元) 45785.24412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311664.738009
营业利润(万元) -43349.413799 净利润(万元) -42627.787978
资产总计(万元) 86771.225101 负债总计(万元) 74838.33169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932.893407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581196.888929
营业利润(万元) -27660.927215 净利润(万元) -27302.015335
资产总计(万元) 195369.683024 负债总计(万元) 176886.454239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483.22878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13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04500.552825 0.000000
长期投资 65204.007144 0.000000
资产总计 172234.442102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77272.197052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4962.245050 5988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6940.9296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清查日共有11项涉诉事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2、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自基准日后发生股权变动,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3、基准日后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动,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4、根据上海锦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划转上海锦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的批复》,上海锦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6.1892%的股权划转至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即本次转让标的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1892%的股权。
5、由于本次评估结论为市场法结论,因此对流通性的考虑如下:从影响流通性的因素分析,(1)潜在买家,景域文化作为OTA领域的知名企业,从本次评估目的的角度来说,存在如基金公司、公司现有投资人,乃至竞争对手均有可能为潜在买家;(2)公司规模、绩效和风险,景域文化作为OTA的知名企业,在OTA市场上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绩效相对同类公司竞争较好。因此,从上述因素出发,本次的评估对象的股权具有较好的流通性,不存在明显的流通性折扣,故本次评估不考虑流通性折扣修正。
6、本次在市场法计算中,考虑到本次拟出让股权为16.19%,虽然从绝对比例上来说为相对的第一大股东,但仅获一董事会席位且不参与经营,故本次评估不考虑控制权对估值结果的影响。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189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189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履行标的企业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标的企业健康发展。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交易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39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上述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即本次产权转让股东工商变更完成、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股权转让涉及的审批和过户等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协助,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保持标的企业现有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保持标的企业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39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房逸宁
联系电话 62657272-2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孙包曼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61357-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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