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被评估单位出资额4,000万元,占全部认缴出资的比例为7.9681%。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除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投资方均已完成第二期出资,委托方仅完成第一期出资,实缴出资额1,200.00万元,占被评估单位全部实缴出资的比例为5.61%。根据委托方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评估引导基金持有的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的说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均同意参照如下公式确定持有份额的价值:
转让部分的合伙人权益价值 = (全部合伙人权益价值+全部未实缴出资额)×转让部分的认缴比例-转让部分合伙人权益对应的未实缴出资额。按照该计算方式测算,委托方持有被评估单位份额价值=(23,077.20 + 28,799.47)× 7.9681%-2,800.00= 1,333.60万元。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于2016年12月27日购买的浦发银行月添利产品已于2017年2月3日到期,计息日为30日(遇双休日顺延),共结息110,695,89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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