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以下出自资产评估报告第十一项 特别事项说明:(一)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专有技术,系公司成立时由股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该技术出资作价180万元投入。“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并未申请专利,由于市场的竞争和技术进步,2004年,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成本升高,附加值较低而停止使用该技术。随着生产工艺的变更,原“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的生产工艺在被评估单位已经淘汰。至评估基准日“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的账面价值早已摊销完毕,该技术已经停止使用多年。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对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 “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专有技术评估为零。
(二)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潍安房权证景芝自管字第000068号的8项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发酵车间、干燥车间、颗粒车间、空压机房、南北仓库、配电室、仓库(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序号1-8),建筑面积合计8,307.68平方米。已经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800.00万元,抵押期限2014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涉及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2,629,247.36元,评估值6,315,870.00元。
(三)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安国用(2003)第0397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4,690.74平方米。已经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280.00万元,抵押期限2014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08,611.40元,评估值2,942,400.00元。
(四)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中:由于资料不完整,有三项构筑物没有建筑面积,涉及账面价值14,909.27 元,评估值28,940.00元;部分机器设备因铭牌脱落,缺乏资料未能填写规格型号,涉及账面价值239,914.73元,评估值344,620.00元。对上述资产本次按照价格指数和类似设备进行评估。
(五)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技术作价180万元出资,占有被评估单位18%的股权。虽然投入的“酒糟高蛋白饲料化技术”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淘汰,但是本次评估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1,388.67万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占有18%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49.96万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山东中环阳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净收益为69.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