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143.6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3856%)

时间:2017-09-15 08:52:20  来源:  作者:
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143.6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3856%)
项目编号 Q317SH1014746 挂牌价格 286.02806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9-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0-1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安福路322号
法定代表人 陈若颖
成立时间 1993-03-22
注册资本 10364.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电影片及镭射电影制作,影视器材生产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品),金属材料,建材,纺织品,汽配,物业管理,电影院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游艺机、游戏机、台球室、演出场所经营、卡拉OK、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含冷冻(冷藏)食品(上述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89.3587%
2 其他法人股 7.7081%
3 自然人股 2.933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558.635032
营业利润(万元) -605.484353 净利润(万元) -578.603073
资产总计(万元) 17535.191667 负债总计(万元) 3618.64336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916.548307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2037.582525
营业利润(万元) -835.981039 净利润(万元) -736.263338
资产总计(万元) 17497.537723 负债总计(万元) 3554.840678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942.697045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8-31 营业收入(万元) 2358.969623
营业利润(万元) -350.221157 净利润(万元) -332.530906
资产总计(万元) 19988.608539 负债总计(万元) 8130.76695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857.84158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8-20
评估基准日 2016-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728.898777 7025.604522
长期投资 1681.793168 2530.218831
固定资产 949.350034 1295.766368
资产总计 15551.362145 23497.403157
流动负债 2888.276621 2853.985066
负债总计 2888.276621 2853.985066
净资产 12663.085524 20643.41809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6.02806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12幅土地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为被评估单位。根据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6月26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请示(沪广电[1997]34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公文办理便函(沪府办秘[97]004165),实际土地使用权为原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系上海永乐电影电视(集团)公司(即现在的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所有。本次评估经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和取得的专项情况说明,对12幅权利人为上影集团的空转土地不纳入评估范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土地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产证编号 
1	 嘉定区嘉定镇梅园路200号 	 空转 	839	 沪房地嘉字(1998)第001578号 
2	 南翔镇解放街55号 	 空转 	5,133.00	 沪房地嘉字(2001)第019006号 
3	 沪太路4288号、4266号 	 空转 	1,615.00	 沪房地宝字(1999)第008417号 
4	 宜川路300号 	 空转 	4,081.00	 沪房地普字(1998)第000846号 
5	 安福路322号 	 空转 	1,997.00	 沪房地徐字(1999)第006598号 
6	宝山区月浦镇古莲路188号	 空转 	7,529.00	 沪房地宝字(1999)第009080号 
7	 宝山区友谊支路108号 	 空转 	5,683.00	 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8号 
8	 宝山区罗店镇新街29号 	 空转 	2,191.00	 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7号 
9	 虎林路501号 	 空转 	3,775.00	 沪房地宝字(1999)第009081号 
10	 宝山区泰和路289号 	 空转 	4,617.00	 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9号 
11	 高桥镇清溪路162号 	 空转 	6,966.00	 沪房地浦字(1998)第029480号 
12	 梅园路西侧清河路北侧 	 空转 	6,301.00	 无证,已置换 
 	合计	 	50,727.00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空转土地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值为1,259,462.83元,系当初在办理土地财政空转流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尚未进行账务核销,由于该笔资产无对应实物或权益,故本次将其评估为零。
2、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宝字(1999)第008417号),该土地面积6,6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性质为划拨土地,其中有1,6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上表序号3)属于上影集团空转土地,将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其余4,99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
3、经核对房地产权证,并现场勘查后发现,部分房屋建筑已拆除,情况如下:
A账内房屋建筑物
1)投资性房地产中,宜川路300号房屋主楼(序号20),沪房地普字(1998)第000846号1、2幢房屋主楼已拆除。
2)投资性房地产中,南翔票房间(序号33)已拆除。
3)投资性房地产中,虎林路501号张庙办公楼(序号44),沪房地宝字1999第009081号-2幢庙办公楼已拆除;
4)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过街楼工程(序号21)已被拆除。
B账外房屋建筑物
1)宝山区友谊支路108号,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8号2、3幢房屋已拆除;
2)宝山区泰和路289号,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9号2、4、5幢房屋已拆除;
3)宝山区罗店镇新街29号,沪房地宝字(1998)第001327号2、3、5幢房屋已拆除;
4)沪太路4292号,沪房地宝字(2002)第023420号5幢房屋已拆除;
对于上述已拆除房屋建筑物,本次将不予评估。提请报告使用者尽快进行相应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4、被评估单位拥有部分不予确权的房屋建筑物,明细如下:
序号	房屋名称	对应评估明细表序号	结构	建成年份	单位	建筑面积
(1)门卫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6	混合	1997-9-30	平方米	16
(2)厕所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7	混合	1997-9-30	平方米	36
(3)宿舍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8	混合	1997-9-30	平方米	600
(4)库房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9	混合	1997-9-30	平方米	24
(5)厂房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12	混合	2008-8-1	平方米	416.47
(6)辅助房、配电间	投资性房地产序号49	混合	1980-1-1	平方米	253.03
对于上述不予确权的房屋建筑物,系根据对应的房地产权证上的描述确认。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中,上海永乐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系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单位,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股权比例30.00%。经上海市工商局查询,现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并已无法与被投资单位取得联系。企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被评估单位对其无控制权,无法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会计报表等经营资料,同时,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无法与该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故判断该投资款较难收回,故本次评估为零。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中,对于恒通公司的法人股,系被评估单位90年代投资20万股。经查,该企业未上市流通,且被评估单位为小股东,被评估单位无法获得该企业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经营资料,也未获得过分红,故对该项投资按原始投资成本列示。
7、根据被评估单位出具的《关于账面情况说明》,被评估单位持有的55,656股爱建股份法人股,投资金额为687,496.20元。该法人股实际系由其他单位代持并负责股票交易等操作,股票相关权益为被评估单位享有。由于年代久远,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相关权证资料,但股票份额依旧存在,故本次评估按原始投资金额687,496.20元确认评估值。
8、其他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银舟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安福路322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85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8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5.808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5.8084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虞航美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庆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137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