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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5%股权

时间:2017-09-15 08:52:09  来源:  作者:
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335 挂牌价格 3014.89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9-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0-1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扬路707号3208E室
法定代表人 谢香镇
成立时间 1995-04-17
注册资本 4355.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1322354693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贸易咨询业务,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家具、健身器械、家用电器、卫生洁具、餐具、办公用品、皮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卉、玩具、日用百货、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用农产品、宠物用品、宠物饲料的销售,从事生物、环保、通讯、光电子、新型材料、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及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食品流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55%
2 上海上蔬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9589.882545
营业利润(万元) 177.326560 净利润(万元) 211.427466
资产总计(万元) 8372.236546 负债总计(万元) 5039.11961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333.116929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44864.790473
营业利润(万元) 39.943027 净利润(万元) 16.227035
资产总计(万元) 17117.430220 负债总计(万元) 13995.74075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21.689463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6-30 营业收入(万元) 19225.991451
营业利润(万元) -37.842689 净利润(万元) -37.644898
资产总计(万元) 12265.615646 负债总计(万元) 8970.14361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295.4720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07
评估基准日 2017-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518.470147 9682.283099
长期投资 100.000000 350.730795
固定资产 880.894589 3885.755900
资产总计 10596.256792 13974.708613
流动负债 7274.974191 7274.974191
负债总计 7274.974191 7274.974191
净资产 3321.282601 6699.73442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14.88049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上蔬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976号23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得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该标的股权后,10年内不对外转让

受让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公司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颖敏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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