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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

时间:2017-08-25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286 挂牌价格 1921.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8-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9-21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4层417-418室
法定代表人 郭路祥
成立时间 2015-03-12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合同节水管理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污水治理技术应用;水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管理咨询和规划;节水材料及其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节水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管线探测、管网检漏、管道泵房工程;水平衡测试;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工程;给水用PVC管材、PE管材及各种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机电产品(小汽车除外)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除外)的经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本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1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24%
2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20%
3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
4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5 河北水务集团 10%
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7 北京江河润泽科技有限公司 2%
8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9 四川瑞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10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963.499977
营业利润(万元) -733.184497 净利润(万元) -733.184497
资产总计(万元) 6824.620473 负债总计(万元) 135.838713
所有者权益(万元) 6688.781760 审计机构 北京至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6-30 营业收入(万元) 263.103773
营业利润(万元) -144.914490 净利润(万元) -145.053856
资产总计(万元) 6538.617607 负债总计(万元) -5.110297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43.72790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东方燕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8-21
评估基准日 2017-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6598.760507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17.041714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6581.718793 8183.14811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20.9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关于发起股东中有未足额完成认购股款缴纳: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中有 北京江河润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方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之凰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水务集团、四川瑞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万锦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计八家股东未足额或未按公司设立时所认购的股款缴款,未认缴股款金额合计为1906万元。
2、关于通州高尔夫球场节水项目可能存在投资不能收回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属公司承担的通州高尔夫球场合同节水项目已投入资金762万元,因国家对高尔夫球场进行治理整顿,该球场被关停,已投入的资金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7层704、708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标的公司现有中层及以下员工18人,因公司属于正常存续状态,需要对原有员工整体承继并保持整体稳定三年。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7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周淑燕(央企六部)
联系电话 010-5191883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邬东海
受托机构电话 139107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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