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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69%股权

时间:2017-08-1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6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276 挂牌价格 10437.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8-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9-1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49号
法定代表人 BONANG
成立时间 2002-05-16
注册资本 12012.2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739006793Y
经营范围 在受让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SUPER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 97.31%
2 上海浩城置业有限公司 2.6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2299.970287 净利润(万元) -21377.925884
资产总计(万元) 854674.516416 负债总计(万元) 799639.400686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035.115730 审计机构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8175.601633 净利润(万元) -16732.421586
资产总计(万元) 649755.566474 负债总计(万元) 573342.524860
所有者权益(万元) 76413.041614 审计机构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6-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2292.150378 净利润(万元) -12292.350378
资产总计(万元) 956811.314896 负债总计(万元) 914068.549544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742.76535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6-05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52232.097514 1185183.861037
固定资产 63.070870 62.709400
无形资产 3.549004 3.549000
资产总计 854674.516416 1187625.918465
流动负债 474639.400686 474639.400686
长期负债 325000.000000 325000.000000
负债总计 799639.400686 799639.400686
净资产 55035.115730 387986.51777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436.83732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拥有的南地块地下室、B楼所附在建工程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编号:沪房地黄字(2006)第005669号),以及北地块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编号:沪房地黄字(2013)第001337号)为抵押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取得信托借款,信托借款总金额不超过36亿元,基本日账面借款余额为32.5亿元,信托借款总金额不超过36亿元,基准日账面借款余额为32.5亿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2)2014年9月,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的信托贷款,为此企业股东SUPER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7.31%的股权出质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的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偿还全部37亿元信托贷款,上述股权质押尚未撤销。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3)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110,000.00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4)根据2016年5月30日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补充合同(合同编号:沪黄规土(2016)出让合同补字第4号),被评估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开发项目未能按照原《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沪黄规土(2010)出让合同补字第21号)约定的时间竣工,故按原《出让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合同违约金人民币6763.074600万元。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该笔合同违约金已计入存货开发成本账面值中,并在土地费用中体现。本次评估预计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时该笔合同违约金不作为正常的成本费用支付予以扣除。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浩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4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6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6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具体为: 受让方应履行标的企业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标的企业健康发展。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交易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131.1万元(30%)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上述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过失导致本项目股权转让无法实现时,由转让方承担相应赔偿。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局完成关于产权标的转让变更登记之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股权转让涉及的审批和过户等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协助,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如为多份证明的,则证明日期须为同一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131.1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孙包曼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61357-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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