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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7.2%股权

时间:2017-08-16 00:00:00  来源:  作者: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7.2%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273 挂牌价格 22252.5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8-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9-12
标的所在地区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7.2%股权
注册地(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大连北路与兴凯路交口处
法定代表人 王飞
成立时间 2014-12-22
注册资本 26876.5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范围 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及生产线、锻压自动化装备、焊接自动化装备、轮胎生产自动化装备、海洋自动化装备、核电自动化装备、航空航天自动化装备、激光技术及装备、光电产品、公路隧道及轨道交通综合系统设备、建筑智能化及机电工程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信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销:建筑材料、建筑防水材料、3D打印建筑构件、工程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7.21%
2 哈尔滨工大启赋投资有限公司 22.33%
3 云谷科技有限公司 7.44%
4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4%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泰瑞思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8%
6 深圳前海永宣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72%
7 嘉兴盛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2%
8 嘉兴盛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2%
9 深圳哈工领智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2%
10 深圳哈工智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65496.91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3063.450000 净利润(万元) 727.06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7716.5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7951.97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9764.560000 审计机构 黑龙江岁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7-31 营业收入(万元) 797.2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58.940000 净利润(万元) -458.9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6910.47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6075.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834.78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黑龙江正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8-09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黑龙江岁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76710.70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32189.88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4605.62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4721.93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8268.39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27716.524348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4687.87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3264.1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37951.965564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9764.558784 276595.9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914.90696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6876.5万元,实收资本1587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剩余出资各股东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缴足全部认缴出资数额。此次转让股权所对应的1935万元出资额须由受让方缴足,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
2、标的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向转让方出具的投资者保密承诺函并交纳保密承诺保证金。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上交所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43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7.2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4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意思表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此次转让股权对应的1935万元出资额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4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陈琳琳
受托机构电话 010-85890353-616, 138108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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