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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桂阳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80928694.41元债权

时间:2017-07-28 00:00:00  来源:  作者:
五矿桂阳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80928694.41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177 挂牌价格 28092.869541(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7-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8-24
标的所在地区 湖南 郴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五矿桂阳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桂阳县龙潭街道翡翠路沁园春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 梁中辉
成立时间 2008-08-12
注册资本 4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310216780299665
经营范围 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产品贸易。
职工人数 1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684.514135 净利润(万元) -1684.514135
资产总计(万元) 17469.169012 负债总计(万元) 28936.6981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467.529158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6-30 营业收入(万元) 14.270259
营业利润(万元) -679.494271 净利润(万元) -679.494271
资产总计(万元) 16916.860941 负债总计(万元) 29063.8843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47.02342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6-26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律师事务所 湖南湘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82.110000 219.700000
长期投资 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3475.000000 14467.490000
无形资产 2565.620000 11194.970000
土地使用权 821.150000 821.150000
其它资产 3074.230000 2373.880000
资产总计 19696.960000 28256.050000
流动负债 28375.860000 28375.860000
长期负债 0.0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28375.860000 28375.860000
净资产 -8678.900000 -119.8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81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五矿桂阳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80928694.41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8092.869541万元。其中,五矿桂阳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0.0001 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80928694.41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截止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股东借款为280928694.41元。 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新增股东借款由受让方代标的公司偿还。(评估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6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为431.49万元。2017年7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股东借款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预估为每月25万元)。 3)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和享有。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借款利息未支付也未计提。经评估抽查,其他应付款中有桂阳县嘉欣锡业有限公司与其股东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金额为280,928,694.41元。其中:263,532,400.00元属于借款,其余为应付利息和往来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桂阳县嘉欣锡业有限公司应支付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息。但桂阳县嘉欣锡业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起未支付也未计提2014年以前借款的利息;2014年以后新发生的借款未支付也未计提利息。本次评估按审计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应付账款中合同纠纷。应付账款中涉及合同纠纷的结算对象共有3家,截至评估基准日审计后账面金额分别为:(1)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豫西分公司1,012,500.00元;(2)湖南天一电气有限公司804,200.00元;(3)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0二大队205,814.45元。涉及合同纠纷金额有待桂阳县嘉欣锡业有限公司进一步核实。本次评估按审计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24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详见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大会决议交易所备查。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新增股东借款由受让方代标的公司偿还。(评估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6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为431.49万元。2017年7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股东借款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预估为每月25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80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其向转让方的新增借款。(评估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6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为431.49万元。2017年7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股东借款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预估为每月25万元)。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8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胡丹[hudan]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陈纲
受托机构电话 0735-444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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