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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五交化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08%)

时间:2017-07-04 00:00:00  来源:  作者:
四川省五交化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08%)
项目编号 G316SH1008468-7 挂牌价格 170.68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7-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7-31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运输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省五交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德盛路91号
法定代表人 高凡
成立时间 1994-06-25
注册资本 4804.41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000201857801L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代理;批发预包装食品。(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商务服务业;仓储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家电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房屋租赁。
职工人数 6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87.59%
2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8%
3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
4 四川省德阳耐火材料总公司 1.04%
5 四川康成名品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0.79%
6 深圳南光工贸发展公司 0.62%
7 重庆洗衣机总厂 0.62%
8 自贡鸿鹤化工厂 0.62%
9 自贡市昌盛百货五金集团 0.21%
1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5710.46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95.540000 净利润(万元) -127.0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5295.46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2399.1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96.340000 审计机构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10399.1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95.900000 净利润(万元) 511.9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6079.16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3055.75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023.420000 审计机构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3-31 营业收入(万元) 1703.9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150000 净利润(万元) 1.2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4374.7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1474.65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00.06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四川正则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4-21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477.490000 8482.380000
长期投资 247.330000 132.240000
固定资产 75.360000 468.940000
无形资产 63.81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3899.610000 27744.910000
流动负债 10705.400000 10529.540000
长期负债 804.040000 804.040000
负债总计 11509.440000 11333.580000
净资产 2390.170000 16411.3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41.355664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中无证建筑物4项,共计567.80㎡,该部分无证建筑物账面价值17,701.18元。
(2)标的企业位于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50号1号楼1312室房产的土地为划拔用地,由于无分户土地使用证,故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扣除该房地产资产土地使用权应补交的出让金。 
(3)标的企业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存款99,442.00元,存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
(4) 标的企业将位于青羊区德胜路91号办公大楼房产证“成房权证监字第2327103号”,面积1113㎡,“成房权证监字第2327099号”,面积9095㎡作为抵押物,为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6,000万元,担保期限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7月12日。
(5)标的企业将位于成华区二仙桥南1路3号,蓉“成房权证监字第0971912号”,“成房权证监字第0891256号”,为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招商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分别贷款6,000万元和4,000万元,担保期限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6月3日。
(6)其余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1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挂牌期间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存款证明。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外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强晋美
受托机构电话 010-6436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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