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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181,201股(占总股本的1.588%)

时间:2017-06-29 00:00:00  来源:  作者:
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181,201股(占总股本的1.588%)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198 挂牌价格 1960.79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6-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7-26
标的所在地区 云南 昆明市 标的所属行业 农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杨焰平
成立时间 2004-06-29
注册资本 8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385560-5
经营范围 天然橡胶种植、加工、橡胶销售,橡胶深加工,橡胶制品,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有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设备;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布面胶鞋、胶面胶鞋,运动鞋、橡胶杂件制造;电力供应、水力发电,输配电工程;木材加工、胶合板、集成板、地板条、刨花板、塑木门、刨切单板生产、销售;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食用菌生产设备、材料销售;有机化肥加工销售,包装袋、包装桶、塑料板、管、型材、塑料丝、绳,塑料编织制品、日用包装制品生产、经营、销售;房屋租赁;服装鞋帽百货销售;物流运输、仓储服务;化工原材料、化工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备品备件、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的代购代销;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7.221%
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88%
3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397%
4 天津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 0.397%
5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9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60.600000 净利润(万元) 159.39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3408.6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200.5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208.110000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4-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750000 净利润(万元) -4.7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3403.86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200.5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203.36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6-26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8534.180000 118534.180000
固定资产 273.130000 1338.220000
无形资产 17.210000 23.750000
其它资产 4600.000000 5779.400000
资产总计 123424.520000 125675.550000
流动负债 2200.510000 2200.510000
负债总计 2200.510000 2200.510000
净资产 121224.010000 123475.0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60.78363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标的企业被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开始清算,其公示的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中化国际仍然可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天胶公司1.588%股份;
(2)标的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过期。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企业在北京市有一套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天溪园18号楼3单元302,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标的企业,但标的企业并无实际掌控权;
(2)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内的车辆明细表中,序号1云ACS089普拉多越野车于2015年5月经关联公司西双版纳景阳橡胶有限公司委托西双版纳康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拍卖,所得款项未转入标的企业;序号云2ARL106奥迪轿车于2016年9月过户给了云南省农垦总局;
(3)标的企业无形资产NC软件被云南农垦集团占有使用,标的企业无实际掌控权;
(4)经现场勘查,标的企业固定资产中没有三星传真机,本次评估为零。
其他信息
详见《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8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8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该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何朝霞
受托机构电话 1881082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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