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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3.448%股权

时间:2017-06-26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3.44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184 挂牌价格 16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6-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7-2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902-60室
法定代表人 许克强
成立时间 2005-01-13
注册资本 4641.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0931303
经营范围 生物材料、化工、环保、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可降解材料、环保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设备销售。
职工人数 1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宗华甫 51.002%
2 史莹 9.696%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464%
4 上海新立工业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64%
5 郭飞 4.309%
6 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3.448%
7 许克强 2.909%
8 程焱 2.586%
9 吕效东 2.586%
10 任杰 2.26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98.972388 净利润(万元) -598.972388
资产总计(万元) 5718.127426 负债总计(万元) 4010.028099
所有者权益(万元) 1708.099327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4-30 营业收入(万元) 60.234574
营业利润(万元) -526.610549 净利润(万元) -528.964178
资产总计(万元) 13699.934158 负债总计(万元) 10224.9039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75.03018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4-18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5.230000 73.570000
长期投资 3650.000000 1292.840000
固定资产 86.380000 171.600000
无形资产 1902.560000 4617.040000
其它资产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5754.170000 6155.040000
流动负债 3836.240000 3820.040000
长期负债 30.000000 30.000000
负债总计 3866.240000 3850.040000
净资产 1887.930000 2305.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9.4764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①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6.464%股权项目、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155%股权项目、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487%股权项目,若该四个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将作为一个组合竞价(即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3.554%股权项目),竞价增值部分,按照股权比例分摊。②本次涉及转让方所有费用均由标的公司支付。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纳入评估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上海贝睿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0.00万元,本公司一级子公司-马鞍山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480.00万元,实缴金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根据上海贝睿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6月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马鞍山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净资产。本次评估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马鞍山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评估价值。
2、2016年1月,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授信额度1680万元,其中办公楼(1号楼)、宿舍(2号楼)、聚乳酸车间(3号楼)及土地设定抵押值合计1350万元,设备设定抵押值为330万元,协议期限:2016年1月27日至2019年1月27日。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山北二路1121号2楼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4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4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书面承诺:(1) 成功受让后,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2)同意上海联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6.464%股权项目、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155%股权项目、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487%股权项目。意向受让人须承诺接受“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3.448%股权项目”的所有交易条件。若该四个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将作为一个组合竞价(即上海同杰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3.554%股权项目),竞价增值部分,按照股权比例分摊。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陈力潇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孙皎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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