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转让其持有的60%股份,转让完成后其剩余持股比例应为5%,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实际持股比例为4.80%,两者产生差异。经清查及核实,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3年被评估企业总股数为800,000株,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0,000 65.00
中條進 57,000 7.13
高柳稔 21,000 2.63
(有)CHキャピタル 80,000 10.00
㈱ 経営共創基盤 42,000 5.24
㈱池貝(库存股) 80,000 10.00
合计 800,000 100.00
2013年被评估企业进行了一次股份回购,回购合计408,200株。回购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800 28.23
中條進 24,600 3.08
高柳稔 9,000 1.12
(有)CHキャピタル 34,400 4.30
㈱ 経営共創基盤 18,000 2.25
㈱池貝(库存股) 488,200 61.02
合计 800,000 100.00
同年,上海电气将其所持有的208,500株股份转让给台湾友嘉实业集团。转让完成后被评估企业将其库存股进行缩股注销,注销库存股数额为439,380株,注销后被评估企业总股数为360,620株,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00 4.80
中條進 24,600 6.82
高柳稔 9,000 2.50
(有)CHキャピタル 34,400 9.53
㈱ 経営共創基盤 18,000 4.99
台湾友嘉实业集团 208,500 57.82
㈱池貝(库存股) 48,820 13.54
合计 360,620 100.00
由于被评估企业库存股回购注销过程前后其他股东占比发生变化,因此注销的库存股股数有误,按照其他股东所占股比不变的情况下,应注销库存股453,556株,而实际注销数为439,380株,差异为14,176株。经被评估企业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3月将应注销未注销的14,176股库存股予以注销,注销后恢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至5%,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将未注销的库存股(14,176株)注销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企业固定资产——运输设备存在11辆车辆在本次清查过程中查无实物,本次评估为零。具体明细如下:
车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中文)
水户500め3130 小型货车,GC-RZH147,199L,1000KG,2人
水户400そ4304 小型货车,KR-NKR81EA,4.77L,3人
水户400そ8693 小型货车,GC-SK82VN,178L,3(6)人,750KG,二手车
水户501た3161 小型乘用车,DBA-AZ60G,199L,8人
横滨503と3194 小型乘用车,GF-WFY11,149L,5人,二手车
大阪502る3163 小型乘用车,TA-NZE121,149L,5人,二手车
横滨530ゆ 5792 小型乘用车,DBA-SC11,149L,5人,二手车
大阪503さ7496 小型乘用车,UA-NCP58G,149L,5人
横滨400ひ43 小型货车,DBF-VY12,1.49L,2(5),450KG,二手车
水户501す0148 二手丰田
名古屋505め7586 小型乘用车,DBA-NZE161,149L,5人,箱型,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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