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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2%股权

时间:2017-06-0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2%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157 挂牌价格 204.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6-0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7-0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6楼6011室
法定代表人 周利平
成立时间 2013-01-21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51%
2 杭州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8%
3 星意(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19.102638 净利润(万元) -219.102638
资产总计(万元) 436.907927 负债总计(万元) 41.13404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95.773924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70.754715
营业利润(万元) -155.943576 净利润(万元) -154.607264
资产总计(万元) 642.804301 负债总计(万元) 27.927739
所有者权益(万元) 614.876562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4-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5.733271 净利润(万元) -75.733271
资产总计(万元) 387.157960 负债总计(万元) 0.70959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86.44837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3-15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61.586150 461.586150
固定资产 4.562566 6.798425
无形资产 0.000000 180.000000
资产总计 466.148716 648.384575
流动负债 37.882382 37.882382
负债总计 37.882382 37.882382
净资产 428.266334 610.50219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271224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拥有的《三毛流浪记》著作权费用已由海宁红橙传媒有限公司支付,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海宁红橙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拥有其著作权使用权,筹备、制作及发行计划均在2017年内完成。《远去的人》著作权费用已于2014年4月结转管理费用,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无账面价值,筹备、制作及发行计划均在2018年内完成。本次评估,将该两部著作权的使用权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801号)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论基于上述投资计划按时完成的前提下得出。
(2)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目前位于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A楼6层611单元的办公场所系向上海电影艺术研究所租赁,租赁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月租金为47,311.38元。至报告出具日,续租协议尚未签订。
(3)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已收到实收资本898万元,其中,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已出资408万元,杭州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资490万元。至报告出具日,上海电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投资款102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已全部到位。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漕溪北路59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批准单位名称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总价款支付至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1.2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虞航美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徐鸿喜
联系电话 62657272-20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庆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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