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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壹手宝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6.518978万元债权

时间:2019-11-22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壹手宝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6.518978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365 转让底价 67.51897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1-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2-1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壹手宝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1300号9幢
法定代表人 廖周游
成立时间 2015-10-27
注册资本 335.43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3MA1GK1A253
经营范围 机动车维修;汽车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试用品的销售;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有壹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70%
2 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862.002153
营业利润(万元) 22.025340 净利润(万元) 34.025340
资产总计(万元) 451.986599 负债总计(万元) 313.588332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8.398267 审计机构 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772.816893
营业利润(万元) -57.694395 净利润(万元) -40.250620
资产总计(万元) 501.316052 负债总计(万元) 396.94312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4.372927 审计机构 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9-30 营业收入(万元) 564.955342
营业利润(万元) 4.434747 净利润(万元) -17.744236
资产总计(万元) 318.570207 负债总计(万元) 197.9161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0.6540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02
评估基准日 2019-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51.32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34.59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0.000000 0.000000
土地使用权 0.00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98.86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284.77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227.51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0.0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227.51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57.260000 7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7.518978万元,其中:上海壹手宝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1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6.518978万元债权的挂牌价格为46.518978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转让的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公司办公经营场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1300号,系向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租赁面积为2,472.5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存在盘亏的情况,盘亏设备共计34台,账面原值合计72,029.10元,账面净值61,314.14元,账面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评估对于盘亏的设备按零确定评估值。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对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付款项账面余额为46.518978万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4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资格确认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业务经办人 张昕(央企三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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