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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贵和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9-11-01 10:00:31  来源:  作者:
山东鲁能贵和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244 转让底价 497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1-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1-28
标的所在地区 山东 济南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国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鲁能贵和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法定代表人 成振福
成立时间 1995-03-14
注册资本 35267.892566(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613206036Q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厨房及卫生间用具、家具、灯具、装修材料、机械设备、酒店用品、办公用品及设备、文体用品及器材(不含射击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空调设备、供水设备、水泵、路灯;非专控农副产品、茶叶的销售;路灯、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及场地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企业项目管理;企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112604.75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521.380000 净利润(万元) 3363.1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202418.270000 负债总计(万元) 47026.9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5391.360000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8-31 营业收入(万元) 59256.4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97.580000 净利润(万元) -2175.21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38023.78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03141.3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882.45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0-09
评估基准日 2019-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962.140000 9962.140000
资产总计 138023.780000 152790.440000
流动负债 102835.330000 102835.330000
长期负债 306.000000 306.000000
负债总计 103141.330000 103141.330000
净资产 34882.450000 49649.1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9649.11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99200万元。受让方应负责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确保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欠转让方的99200万元借款。若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前述全部借款的清偿,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受让此项目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99200万元。受让方应负责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确保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欠转让方的99200万元借款。若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前述全部借款的清偿,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91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权重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权重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权重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如查阅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须在查阅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公司主体介绍、由银行出具的公告期内任意时点不低于挂牌金额30%的存款证明文件和《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完成对交易标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让申请时的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等)已经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交易所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若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股权,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股权另行处置。我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3)承诺负责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确保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欠转让方的99200万元借款。若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前述全部借款的清偿,我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我方将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4)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9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权重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鲍鹏恺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13691580217/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860034711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受托机构电话 188113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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