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南京梅山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9-11-04 10:00:31  来源:  作者:
南京梅山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332 转让底价 367.854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1-0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1-29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梅山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矿业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 邵民龙
成立时间 1995-12-27
注册资本 919.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141349166207
经营范围 中餐制售;普通货运;住宿;游泳池(露天);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花卉盆景、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地质勘察及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冷暖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矿产品加工、销售;服装、劳保用品(不含特种用品)生产、销售;建材(不含油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房屋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提供劳务服务;洗涤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棋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5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京苏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1%
2 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0%
3 林远成 5.07%
4 付厚云 5.07%
5 彭圣宝 3.12%
6 王宝进 3.12%
7 周子健 3.12%
8 林坚 0.85%
9 陈新 0.85%
10 张伟 0.8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7509.080914
营业利润(万元) 222.173155 净利润(万元) 102.119364
资产总计(万元) 4197.561237 负债总计(万元) 2526.126894
所有者权益(万元) 4197.561237 审计机构 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8314.570667
营业利润(万元) 172.249609 净利润(万元) 110.514793
资产总计(万元) 4724.828997 负债总计(万元) 3395.659158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29.169839 审计机构 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9-30 营业收入(万元) 4258.955087
营业利润(万元) -284.699399 净利润(万元) -196.993148
资产总计(万元) 3407.912925 负债总计(万元) 1972.10206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35.81086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0-25
评估基准日 2019-02-28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551.260000 2879.030000
负债总计 1039.760000 1039.760000
净资产 1511.500000 1839.2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67.854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形成竞价的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缴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若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提交受让意向申请,经通知行权价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取协商方式确定各自行权比例或按照各自的原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行权,并将协商结果反馈转让方及联交所;协商不成的,按照竞价实施方案,采取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及受让价格。
4.根据《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中国宝武梅钢地区产业转移和转型发展,推动钢铁产业向江苏沿海转移,标的公司业务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于2012年购置的房屋建筑物,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山景社区山景村茶厂内的山景尾矿库排班房,为转让取得,转让价格为37万元。该房屋建筑物对应土地为横溪街道山景村村委会集体所有,转让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如遇征用拆迁,对于补偿等事项,所有权利由被评估单位独自享受,横溪街道山景村村委会无权干涉;土地属于横溪街道山景村村委会集团所有,如遇拆迁相关土地补偿属于横溪街道山景村村委会。因房屋建筑物对于土地为集体所有,故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且房屋建成年月不明。本次评估,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未考虑上述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南京格灵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原为南京梅山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2010年3月8日,南京格灵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本次评估未对其进行评估。
(3)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内容:中国宝武于2018 年11 月30 日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盐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1.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产业调整、市场主导”的原则,共同推进中国宝武梅钢区域(含矿区,下同)产业转移和转型发展,推动钢铁产业向江苏沿海转移。2. 根据江苏省及南京市沿江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与布局调整规划,研究制订梅钢区域产业转移和新基地建设方案。争取用十年时间到2028 年底前,钢铁冶炼产能逐步迁出南京市(以所涉及公司的股东履行相应审批流程为前提);布局新兴产业,建设产业新城,实现梅钢区域转型升级。目前被评估单位主要为南京梅山冶金发展公司矿业分公司提供生活后勤及协力服务,本次未考虑上述事项对企业后续经营业务的影响。
(4)被评估单位法人代表由股东方之一---南京苏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经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委托方南京梅山冶金发展公司确认,对于评估事项中所需法人签字的文件,由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审阅并确认其真实、完整性,同时由被评估单位盖章。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0.356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原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标的企业为改制企业,改制单位留岗员工安置方案将作为本项目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继续按照安置方案要求执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不受受让资格条件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0.3562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业务经办人 张昕(央企三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孙颖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32801,13482237291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