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等7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
项目编号 |
Z319SH10G0186 |
转让底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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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10-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11-1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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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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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等7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 |
注册地(地址) |
金汇镇大叶公路118号 |
法定代表人 |
钱康 |
成立时间 |
1998-10-13 |
注册资本 |
7000.00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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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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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201345063734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电器、电力成套设备、机电设备、电工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电线电缆、化工原料及产品(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泵、阀门、轴承批发、零售,附设一个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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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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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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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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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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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营业收入(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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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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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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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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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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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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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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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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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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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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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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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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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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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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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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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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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债权有关的内容:
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鑫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项下持有的“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等7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共涉及贷款7户。截至2019年5月21日,贷款本金余额11396.88万元,利息7675.44万元。其中:(1)“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052.72万元,利息1171.77万元,公司主营继电器、互感器、配电柜等高低压电器设备、电力成套设备和低压电器元件的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2)“上海申海机械仪表供应有限公司”本金余额661.04万元,利息1014.36万元,公司主营各类电流电压表、频率表、电度表及各类仪器仪表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3)“上海双灵科技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470.44万元,利息1149.07万元,公司主营各类高低压电器元件、输配电设备、仪器仪表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为上海市芙蓉江路388弄18号602室住宅,建筑面积241.27平方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抵押顺位为第二位,查封顺位为第一位。(4)“上海建业电源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170.77万元,利息1034.3万元,公司主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为上海市芙蓉江路388弄27号601室住宅,建筑面积228.44平方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抵押顺位为第二位,查封顺位为第一位。(5)“上海普来得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152.95万元,利息770.99万元,公司主营金属表面处理添加剂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6)“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金余额888.96万元,利息2526.02万元,公司主营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产品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7)“上海华东电器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本金余额0,利息8.94万元,公司主营成套电气控制设备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
2、本项目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鑫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项下持有。根据转让方2016年9月9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现由受托转让方进行处置。
3、债权本金、利息、费用及担保情况详见附件债权清单。
4、本次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上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5、受托转让方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13917181703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鑫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项下持有的“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等7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共涉及贷款7户。截至2019年5月21日,贷款本金余额11396.88万元,利息7675.44万元。其中:(1)“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052.72万元,利息1171.77万元,公司主营继电器、互感器、配电柜等高低压电器设备、电力成套设备和低压电器元件的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2)“上海申海机械仪表供应有限公司”本金余额661.04万元,利息1014.36万元,公司主营各类电流电压表、频率表、电度表及各类仪器仪表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3)“上海双灵科技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470.44万元,利息1149.07万元,公司主营各类高低压电器元件、输配电设备、仪器仪表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为上海市芙蓉江路388弄18号602室住宅,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抵押顺位为第二位,查封顺位为第一位。(4)“上海建业电源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170.77万元,利息1034.3万元,公司主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为上海市芙蓉江路388弄27号601室住宅,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抵押顺位为第二位,查封顺位为第一位。(5)“上海普来得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152.95万元,利息770.99万元,公司主营金属表面处理添加剂等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6)“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金余额888.96万元,利息2526.02万元,公司主营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产品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7)“上海华东电器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本金余额0,利息8.94万元,公司主营成套电气控制设备制造,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贷款抵押物已处置完毕。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见附件“其他披露内容”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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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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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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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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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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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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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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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递交交易定金人民币300万元到受托转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下同)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受托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定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受托转让方保留底价受让标的债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竞买人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则本次转让终结。受托转让方设置的转让底价,即“保留底价”系商业保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竞买人报价是否有效的通知,竞买人无条件、无异议接受,不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即转为部分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受托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定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受托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定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定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③违反产权交易定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及受托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及受托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定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受托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托转让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账号:310280000156313499008000020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市分行
支付交易价款时应备注“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有限公司等7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项目交易定金/价款”。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定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7.本项目最终《债权转让协议》为受让方与受托转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共同签署。
8.受托转让方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并同意,受托转让方可在正式竞价或报价前,取消或推迟本次拟转让项目报价。如果本次转让报价取消,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定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本项目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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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债务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转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其主管集团工作人员、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债务人的关联方或由关联方出资或变相出资的法人、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受让;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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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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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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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金融产权交易部 |
业务经办人 |
汪佳蕾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143 |
业务负责人 |
陆超渊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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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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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陆超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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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电话 |
021-6265727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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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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