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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甡源食品有限公司30%股权

时间:2019-07-23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万甡源食品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Q319SH1014918 转让底价 9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7-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8-1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本转让方已知悉《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全部内容。
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的相关情形。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或给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万甡源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357号4幢1层
法定代表人 洪祯忆
成立时间 2016-12-13
注册资本 3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未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MA1H8FUC8N
经营范围 食品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洪祯忆 40%
2 上海邵万生商贸有限公司 30%
3 上海王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4 上海谷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295.643447
营业利润(万元) -64.915940 净利润(万元) -64.915940
资产总计(万元) 244.513186 负债总计(万元) 0.36316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44.150020 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5-31 营业收入(万元) 126.514173
营业利润(万元) -56.676667 净利润(万元) -56.676667
资产总计(万元) 197.908531 负债总计(万元) 10.435178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7.47335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6-24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82.350000 182.720000
固定资产 57.540000 56.280000
其它资产 4.620000 4.620000
资产总计 244.510000 243.620000
流动负债 0.360000 0.360000
负债总计 0.360000 0.360000
净资产 244.150000 243.2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978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邵万生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165号3楼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或等额外币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增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全部承继。
7.本次交易项下交易价款的计价和支付,计价以人民币作出,受让方若以等值外币支付的,汇率应按交易价款全额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该币种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果国家外汇管理局或相关银行就受让方支付的价款适用汇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由于标的方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意向受让方在受让之前需了解具体政策后,谨慎举牌,如成功举牌并取得该项目股权后,后续无法变更则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出让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一部
业务联系人 王卓赟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0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璐萍
受托机构电话 021-5353045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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