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持有的51户不良资产包
项目编号 |
Z319SH10G0176 |
转让底价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7-0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07-15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华联彩印厂 |
成立时间 |
1987-06-18 |
注册资本 |
0.00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经营规模 |
未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2133316332N |
职工人数 |
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年度审计 报告
|
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负债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审计机构 |
|
|
企业财务 报告
|
报表日期 |
2018-12-31 |
营业收入(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利润(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负债总计(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
|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闵行支行不良资产包共涉及贷款51户,截止2018年7月2日,本金余额2.98亿元,利息0.82亿元。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信贷资料、现场调研、网上查询公开信息等方式,已对闵行支行51户不良资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认定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我行基于上述合同项下享有的权利合法有效。
债权清单详见附件。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山东二路70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起拍价为1200万元,如意向受让方竞拍价格未达到保留底价,则不满足受让条件。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竞买人需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报价,最终报价高于保留价,竞买人则有效受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竞价,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所有竞买人均需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递交竞买文件, 竞价方案见附件。
3.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户 名: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490508010003798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5.本项目交易手续费为成交价格的2‰,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无须支付手续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人范围仅限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保证金设定 |
|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金融产权交易部 |
业务经办人 |
张禹骅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 |
业务负责人 |
王文婷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278;13162515290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张禹骅
|
受托机构电话 |
021-62657272-24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