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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2019-05-17 10:00:31  来源:  作者:
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112 转让底价 65.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5-1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6-14
标的所在地区 河南 郑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供应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西侧2号金融广场5层5003号
法定代表人 葛长新
成立时间 2017-01-26
注册资本 2131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00MA4478FA5W
经营范围 燃气热电冷多联电站、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充电桩、储能设备、热网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1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2962.025188 负债总计(万元) 2962.025188
所有者权益(万元) 0.000000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4-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049.6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049.6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0.00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5-08
评估基准日 2018-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121.8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2121.8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0.000000 153.2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308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6日,由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131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分期缴纳在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前认缴完毕,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 年7月31 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尚未进行认缴出资。
2.截止报告日2019 年2 月1 日,被评估单位于2018 年12 月12 日对外投资成立 100%控股的公司“新郑市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新郑市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仅是工商注册,尚未有任何出资和实质性经营, 也未开展前期可研报告的编制和相关经营资质的申报。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海河街19号3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本项目的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在征集到受让方后,无法正常推进本次交易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在受让标的后5年内,未经标的公司全部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2)在受让标的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根据项目进度需求,按照持股比例对标的企业增资,将标的企业的实缴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
(3)在受让本项目后,受让方或其指定主体同意标的公司接入项目所在地配电网,上网电价按照0.5661元/度执行。该条承诺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作边际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另行协商确认。最终接入方式及结算电价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出让方和受让方订立的购售电合同为准。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确认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业务经办人 张昕(央企三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9
业务负责人 张昕(央企三部)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郭磊
受托机构电话 010-66216641,139113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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