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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润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9-05-24 10:00:31  来源:  作者:
开明润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121 转让底价 108.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5-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6-21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开明润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1幢6层610室
法定代表人 咸平
成立时间 2017-08-14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MA00H30167
经营范围 出版物批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版权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京师逸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30%
2 北京京师中教集团有限公司 30%
3 高荣堂 20%
4 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284.433177
营业利润(万元) -51.021656 净利润(万元) -51.155656
资产总计(万元) 691.266386 负债总计(万元) 260.127541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1.138845 审计机构 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4-30 营业收入(万元) 11.268028
营业利润(万元) -92.662427 净利润(万元) -92.714427
资产总计(万元) 659.791598 负债总计(万元) 366.082899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3.708699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原股东京师逸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京师中教集团有限公司和原股东高荣堂不放弃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京师逸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50万元;北京京师中教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50万元;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00万;高荣堂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未实缴到位的人民币500万元,由受让方承继。
4.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1幢6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部
批准单位名称 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办公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文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业务经办人 虞航美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虞航美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薛茂盛
受托机构电话 1381011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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