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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有限公司1%股权

时间:2019-04-04 10:00:31  来源:  作者:
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有限公司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073 转让底价 97.16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4-0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5-05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电子大楼1号楼6楼18号房
法定代表人 赵骏
成立时间 2007-12-28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70015965M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网络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85%
2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5%
3 深圳市中航博大科技有限公司 2%
4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2%
5 深圳市电子商会 1%
6 深圳市明通数码通信市场有限公司 1%
7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8 深圳市万商汇实业有限公司 1%
9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1%
10 深圳市远望数码商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43.506263
营业利润(万元) 633.030542 净利润(万元) 633.030363
资产总计(万元) 5529.377470 负债总计(万元) 15.047052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14.330418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1-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1.360651 净利润(万元) 51.360651
资产总计(万元) 6302.270093 负债总计(万元) 36.849882
所有者权益(万元) 6265.42021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3-04
评估基准日 2018-06-3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93.060000 493.060000
长期投资 5371.520000 9225.860000
固定资产 2.110000 5.640000
资产总计 5866.690000 9724.560000
负债总计 16.110000 8.610000
净资产 5850.580000 9715.9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159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华强电子本部目前的办公场均为租赁物业,本次评估假设华强电子能够持续保持目前租赁场所的使用以便用于经营。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2号,207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9.1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并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同意全部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机构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若转让标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受让方应当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统一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手续费。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机构的变更,以及补缴税费(如有)等全部相关手续及费用支付,受让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工商等手续。
8.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9.14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业务经办人 王迪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业务负责人 闵尚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于舒静
受托机构电话 010-643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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