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
项目编号 |
G32019SH1000067 |
转让底价 |
19596.296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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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4-0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04-2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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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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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国泰路127弄1号1楼 |
法定代表人 |
周曦 |
成立时间 |
2000-10-23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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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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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1321722779 |
经营范围 |
投资经营,微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新型材料、机电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资产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四技服务,房地产开发,体育场馆,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45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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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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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贸促实业总公司 |
20% |
2 |
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 |
3 |
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 |
4 |
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8% |
5 |
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
10% |
6 |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
10% |
7 |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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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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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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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7 |
营业收入(万元) |
8433.44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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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1628.97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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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2398.74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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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04814.49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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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68587.42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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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36227.07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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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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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6 |
营业收入(万元) |
9008.95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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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2728.91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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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2355.32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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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92569.67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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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57741.3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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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34828.32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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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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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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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18-11-30 |
营业收入(万元) |
9538.2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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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2269.94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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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3398.26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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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10991.55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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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71366.2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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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39625.34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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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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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一)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因向银行借款,存在以下抵押事项:
(1)国泰路11号24层夹层,房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6)第015553号,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约定期限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借款金额2000万元。
(2)国泰路11号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室,房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6)第015553号,抵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约定期限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9日,借款金额1000万元。
(3)四平路1779号3~5层,房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6)第015553号,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约定期限2016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借款金额10000万元。
(4)国泰路127弄1号3层,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4第003568号,抵押权人为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约定期限2018年8月22日-2021年8月21日,借款金额2000万元。
(5)四平路1779号2层,房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6)第015553号,抵押权人为恒丰银行上海分行,约定期限2017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8日,借款金额4100万元。
(6)国泰路11号1~13层,房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2006)第015553号,抵押权人为光大银行北外滩支行,约定期限2017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3日,借款金额2.3958亿元。
(二)被评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杨浦区人民政府四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协议在密云路、政修路东侧走马塘南侧场地约12000平方米(原曹安四平水产市场旧址)上建造临时建筑用以开发复旦科技园三期项目,项目建筑面积为11088.4平方米,协议期限五年(2011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19日止),前三年租金88万/年,后两年租金90万/年,租赁期满协议终止,甲方如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租赁关系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该地块,同时地块上所有建筑物和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地块已协议过期两年,本次评估将该处物业仅作保留账面值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中的高校科技产业化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投资日期2002年,持股比例2.54%,投资成本60500元,截止到报告出具日仍未取得相关财务报表,本次评估对该笔长投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四)被评估公司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了智能楼宇自控监控系统V1.0等10项软件著作权,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针对市场上同类型产品,该批软件著作权没有竞争优势,被评估公司也未将该批软件著作权自用和市场投放,该批软件著作权核心竞争力有限,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本次评估为零。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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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贸促实业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1008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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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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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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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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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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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财政局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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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是 |
具体为: |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是 |
具体为: |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1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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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内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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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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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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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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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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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五部 |
业务负责人 |
徐紫钦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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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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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陶哲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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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电话 |
021-6045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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