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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合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

时间:2019-03-21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天合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060 转让底价 8071.342983(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3-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4-1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天合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耀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宁华
成立时间 1997-04-03
注册资本 1198.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607369381Y
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安全带、安全汽囊、方向盘系统及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4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TRW AUTOMOTIVE CHINA HOLDINGS LTD. 50%
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129970.941000
营业利润(万元) 1584.154600 净利润(万元) 1402.899200
资产总计(万元) 96530.1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63537.9308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2992.189200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26439.465400
营业利润(万元) -147.898700 净利润(万元) 241.955600
资产总计(万元) 90218.199500 负债总计(万元) 58628.9095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589.290000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12-31 营业收入(万元) 114806.239435
营业利润(万元) 111.233776 净利润(万元) 213.233069
资产总计(万元) 67316.372516 负债总计(万元) 50321.77442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994.5980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2-20
评估基准日 2018-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5530.821560 65545.337285
固定资产 12310.935003 12424.500100
无形资产 76.168716 76.168716
资产总计 82003.206157 82131.286979
流动负债 60185.895627 60185.895627
长期负债 5802.705389 5802.705389
负债总计 65988.601016 65988.601016
净资产 16014.605141 16142.68596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071.34298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21.402894万元(或等值美元,以结算当日汇率为准)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产权交易合同确定无法生效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确定无法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①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同意的除外)。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可能涉及到反垄断审核等必要的审查程序。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必要审查程序的,其与转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以相关必要审核程序通过日为准。如相关必要审核程序确定未通过,则视为产权交易合同确定无法生效。
6.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如为外汇支付的,以结算当日汇率为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交接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21.402894(万元)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三部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葛飞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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