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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澄西(江苏)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9-02-03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船澄西(江苏)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80 转让底价 9669.47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2-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3-07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无锡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船澄西(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联心路
法定代表人 王永良
成立时间 2011-09-28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935837045195
经营范围 钢结构件、起重运输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船用配套设备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81.641323 净利润(万元) 61.186862
资产总计(万元) 6590.584086 负债总计(万元) 25.369232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65.21485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12-31 营业收入(万元) 118.505459
营业利润(万元) 7.529659 净利润(万元) 5.647244
资产总计(万元) 6603.987773 负债总计(万元) 33.1256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70.86209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1-23
评估基准日 2018-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111.140000 3111.140000
无形资产 3419.850000 6577.720000
资产总计 6530.990000 9688.860000
流动负债 19.390000 19.390000
负债总计 19.390000 19.390000
净资产 6511.600000 9669.4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669.47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与靖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12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合同复印件在上海联交所备查) ,标的企业作为受让人受让靖工-2013-013号宗地。《出让合同》约定,地块建设项目应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开工, 2015年4月30日之前竣工。
2、标的企业于2014年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其证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3年10月12日。标的企业自取得土地至今一直未进行开发使用。《出让合同》 第三十三条约定,标的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靖江市国土局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款的1‰的违约金;标的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约定竣工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靖江市国土局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款的1‰的违约金。
3、标的企业与靖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24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以下简称《出让补充合同》,合同复印件在上海联交所备查)第四条约定,标的企业向靖江市国土局缴纳1,265,900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标的企业未按时开工并通过国土部门验收合格的,50%的履约保证金将会被靖江市国土资源局没收。 
4、根据《出让补充合同》第三条所述“受让人按规定期限投产后3年内年亩均税收若达不到捌万元以上,出让人将按照文件第四、五条规定追缴土地出让金。”2013 年12月27日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标的企业之间签署的《备忘录》(复印件在上海联交所备查)将前述3年期限延长为5年。  
5、转让方按现状转让标的企业。
6、标的企业2018年12月财务报表显示,标的企业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413.775889万元。标的企业于2019年1月23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标的企业在2019年1月以现金方式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30.36万元作利润分配,由原股东(即转让方)享有。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阴市衡山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后,方可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包括:①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料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保密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等额部分以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将除保证金等额部分以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④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含“中船澄西”的字号,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中船澄西”、“中船”字样,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变更工商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同意股权转让后清理标的企业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对上述品牌元素(“中船澄西”、“中船”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LOGO等)的应用,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元素。
⑤已知悉标的企业自受让靖工-2013-013号宗地后一直未进行开发,存在被要求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项下违约责任及/或被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而被征缴土地闲置费,甚至土地被无偿收回的风险,自愿承担前述可能的违约责任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被无偿收回、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有))。
⑥已知悉标的企业于2019年1月23日作出股东决定,标的企业在2019年1月以现金方式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30.36万元作利润分配,由原股东(即转让方)享有。受让方对前述分红事项无异议。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业务经办人 王迪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业务负责人 闵尚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婷婷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799892,1861258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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