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96%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45007.60787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
G32018SH1000453 |
转让底价 |
81910.200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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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1-0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03-01 |
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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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忻和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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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巴城镇阳澄湖学院路 |
法定代表人 |
张素龙 |
成立时间 |
2005-05-12 |
注册资本 |
25000.00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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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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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83773751762M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公司受让的地块内的土地开发;软件园的综合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信息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通讯、微电子)的研究、开发、销售、转让;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会展服务;办公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2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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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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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96% |
2 |
昆山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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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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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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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7 |
营业收入(万元) |
8671.4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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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3509.35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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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3483.28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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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92761.74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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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89137.9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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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3623.8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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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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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6 |
营业收入(万元) |
9666.94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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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5360.18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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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4619.77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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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00984.3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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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93877.23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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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7107.1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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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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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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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18-11-30 |
营业收入(万元) |
10894.73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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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2514.16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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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2420.18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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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83574.68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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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82371.05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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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1203.63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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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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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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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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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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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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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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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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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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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29287.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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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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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3627.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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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2.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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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925.9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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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9.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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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89137.200000
|
124436.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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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53359.090000
|
53359.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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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85996.090000
|
85996.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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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3141.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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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4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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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902.5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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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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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96%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45007.607876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81910.200176万元。其中,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96%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6902.5923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5007.607876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1、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0099922015110192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按该合同条款约定:如确因经营需要或国家政策、法律调整,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股份制改造或其他经营方式和产权结构的变更安排,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应事先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同意,并对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责任和义务作出令中国进出口银行满意的安排。有鉴于此,意向受让方如摘牌成功,须同时承担并偿还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在该借款合同项下应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偿还的借款及利息,具体还款责任和义务以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的书面申请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书面回复的内容为依据(详见:《关于昆山浦东软件园股权转让的申请》及《关于昆山浦东软件园股权转让的申请的回函》)。截止2018年10月08日,共计借款本金人民币34637.00万元。受让方应按照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于工商变更登记前代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本次挂牌转让的债权部分,是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欠股东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股东借款),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03月31日,共计人民币44007.607876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由于企业内部系统原因(详见备查文件),截止2018年12月10日,共计人民币45007.607876万元(详见借款合同及借款情况说明),须由受让方在本次产权转让时还清。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 本次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共10项,总建筑面积为130,890.64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为130239.43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33752号(已抵押)、281033753号(已抵押)、281055178号(已抵押)、281055177号、281055180号、281055181号、281055179号(已抵押)、281055193号(已抵押)、281056292号(已抵押);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为651.21平方米;部分房产已于2015年2月抵押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市分行抵押期限至2026年12月21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解除抵押。为此,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出具了说明并承诺若发生产权及法律纠纷,均由该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评估机构无关。
2、 本次委估的6#楼(人才公寓)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为房地合一价。其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6292号(产权证标明宿舍楼,不得出售)。
3、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本次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中,除房屋和市政配套(一期)有账面价值外,其他道路及人行道砖、排水、桥梁、箱涵、地下污水提升泵房、水系景观及驳岸、室外景观、绿化及土地使用权价值无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均被分摊在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中。
4、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共1项,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房屋产权证。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承诺若发生产权及法律纠纷,均由其承担法律责任,与评估机构无关。
5、本次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中未考虑土地剩余年期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6、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申报评估的产业园区研发中心总占地面积为221238.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昆国用(2006)第12006104131号,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终止日期2053年10月20日),土地剩余年期为35.67年。经分割产业园区目前1-3期建筑物占用的土地面积为53738.41平方米。
7、截至评估基准日,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土地权属状况、面积、用途、剩余使用年限等,均以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确定,若面积、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定其价值。
8、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是在假设、限制条件成立和满足地价定义:宗地外(“六通”即通路、通上水、排水、通气、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剩余年期为35.67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若委估宗地的土地权利状况、利用方式、利用条件、估价基准日、土地开发状况、土地使用年限、土地面积等影响地价的因素发生变化,该评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估。
9、在本次评估中因受客观条件及测量手段限制,对于隐蔽工程的建筑物基础、配电工程资产无法进行详细勘察,仅依据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资产管理人员介绍的情况进行核实判断。
10、本次评估未考虑下列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根据《苏州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2007年8月3日通过市政府审批)文件显示,阳澄湖沿湖纵深300米(除规划风景游赏用地、已建和在建公共设施、旅游度假设施以外的地区)地区为禁止建设区。
本次委托评估的资产中涉及的土地资产共有两部分,分别为存货-开发成本涉及的土地(住宅用地土地证号为昆国用(2006)第12006104130号)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土地(工业用地土地证号昆国用(2006)第12006104131),位于昆山市巴城镇锦绣路南侧、环湖路东侧。
依据上述《苏州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结合委估宗地的具体位置,未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不受影响,而未开发的住宅用地可能受影响。)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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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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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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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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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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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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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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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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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付清(产权交易合同总价款及相关利息全部付清后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银行保函或由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本项目转让底价的第三方提供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直至合同总价款足额付清日期间的利息,按每逾期一天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30天的,转让方可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取本项目成交价格30%作为违约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是 |
具体为: |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是 |
具体为: |
受让方须同意承担:A、本次挂牌转让的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45007.607876万元债权;B、代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偿还人民币34637.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C、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其它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573.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银行借款及借款利息的。⑵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银行借款及借款利息的。⑶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并经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付清(产权交易合同总价款及相关利息全部付清后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银行保函或由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本项目转让底价的第三方提供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直至合同总价款足额付清日期间的利息,按每逾期一天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30天的,转让方可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取本项目成交价格30%作为违约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书面承诺:详见挂牌公告中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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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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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4573.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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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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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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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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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
业务经办人 |
万明杰(央企四部)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840 |
业务负责人 |
倪佳(央企四部)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6265727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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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忻和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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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季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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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电话 |
021-32567811,1391705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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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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