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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文化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

时间:2018-12-29 10:00:31  来源:  作者:
福建海峡文化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582 转让底价 16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12-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1-28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 福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福建海峡文化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福建闽侯县甘蔗镇校园路52号
法定代表人 龚智坚
成立时间 2013-03-28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0000641144453
经营范围 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Cinda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信达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5%
2 福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
3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4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745.551567
营业利润(万元) 388.870960 净利润(万元) 304.890206
资产总计(万元) 2898.173126 负债总计(万元) 757.96541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40.207710 审计机构 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671.153451
营业利润(万元) 399.906093 净利润(万元) 518.416880
资产总计(万元) 2586.232194 负债总计(万元) 750.91469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35.317504 审计机构 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11-30 营业收入(万元) 537.895650
营业利润(万元) 314.945284 净利润(万元) 233.955743
资产总计(万元) 2917.393087 负债总计(万元) 543.22963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374.16345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8-21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262.40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635.3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0.47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2898.17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757.97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757.97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140.200000 2376.1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06.860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Cinda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信达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委托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福建海峡文化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事宜,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2、其他事项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Cinda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信达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须在挂牌期满日17:00前支付人民币48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退还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额原路返还。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标的企业本次股权变更后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查,如失去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风险自担,并补偿给其他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转让方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业务经办人 周淑燕(央企六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838,18610806302
业务负责人 陈文军(央企六部)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袁振超
受托机构电话 1851159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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