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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数据交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16%股权

时间:2019-01-03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电子数据交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1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433-2 转让底价 7809.6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1-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1-3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珩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电子数据交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602座
法定代表人 茅蔚
成立时间 1997-06-04
注册资本 74.4462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132284316E
经营范围 从事数据交换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口岸国际集装箱实业有限公司 84%
2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9.708738
营业利润(万元) 9.126534 净利润(万元) 6.844900
资产总计(万元) 8058.022249 负债总计(万元) 2.593284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55.428965 审计机构 上海瑞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4.271845
营业利润(万元) 24.119693 净利润(万元) 18.089770
资产总计(万元) 8054.613988 负债总计(万元) 6.029923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48.584065 审计机构 上海瑞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10-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3.338883 净利润(万元) -23.338883
资产总计(万元) 8040.883337 负债总计(万元) 0.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40.88333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11-12
评估基准日 2018-10-23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瑞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9.480000 119.480000
长期投资 7921.400000 37994.590000
资产总计 8040.880000 38114.070000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040.880000 38114.0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98.2512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目标公司无实体经营业务,其核心资产为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东方支付已开发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该系统曾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企业级别电子支付平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总金额为13,362亿元,约占全部入库总金额的85%以上,电子支付单量为1,807万笔,约占全部税单总量的95%以上。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进口企业,东方支付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东方支付免费为全国进口企业用户提供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服务。自此,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急转直下,企业净利润一路下挫,目前还未找到任何盈利增收点,当期收入为以前年度签订合同形成,每年已大幅下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目标公司之长期股权投资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0.680%的长期股权投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实际出资额13,600,000.00元,该次出资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584号验资报告。由于被评估单位所持股权比例极小,无法获取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基准日相关财务资料和基础资料,本次以被评估单位实际出资额作为评估值。
(3)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企业办公场地与子公司共用,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65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2,589平方米,租赁期自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198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履行标的企业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标的企业健康发展。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公司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42.8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交易系铳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曰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滿,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342.88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无。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房逸宁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62657272-233
业务负责人 房逸宁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62657272-2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珩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薛飞
受托机构电话 021-61481363,1360164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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