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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8-11-29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482 转让底价 12595.96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11-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2-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43号
成立时间 1993-10-26
注册资本 16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13352377XT
经营范围 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汽摩配件、机械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用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批发及零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技术的进出口,附设分支机构。(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51%
2 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39%
3 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114758.523103
营业利润(万元) 1139.720391 净利润(万元) 42.429470
资产总计(万元) 47391.988520 负债总计(万元) 26410.03003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039.94588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20549.265700
营业利润(万元) -546.083474 净利润(万元) -123.792145
资产总计(万元) 51651.320562 负债总计(万元) 30051.880871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599.439691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8-31 营业收入(万元) 78744.337956
营业利润(万元) 1092.687071 净利润(万元) 568.033851
资产总计(万元) 41456.617873 负债总计(万元) 19843.25201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613.36586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9-21
评估基准日 2018-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6004.230000 16009.460000
长期投资 6010.920000 10006.650000
固定资产 4768.810000 10308.390000
其它资产 2969.370000 2109.450000
资产总计 29753.330000 38433.950000
流动负债 13736.000000 13736.000000
负债总计 13736.000000 13736.000000
净资产 16017.330000 24697.9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595.954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所涉(一)权属资料不全或者存在瑕疵事项(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三)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责(或有资产)等事项(四)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的事项(五)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长投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状况等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意向受让方完全认可并接受“宝钢汽贸股权转让员工权益保障计划”(具体内容请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之全部内容,若成为本项目最终受让方,承诺按“宝钢汽贸股权转让员工权益保障计划”妥善进行职工安置及保障。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标的公司的原债权债务除下述第(2)点内容外,均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欠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委托贷款6500万元,最终受让人必须代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前偿还或者解决委托贷款,最终金额以偿还当日金额为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7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标的公司在经主管工商部门核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后,标的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宝钢”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77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业务经办人 王凌智(央企三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业务负责人 徐艳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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