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子公司邢台东盛经贸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36403.91元(其中:应收江苏中江能源有限公司100000元,应收邢台市六和煤炭经销有限公司236403.91元),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终审判决后至今未收回,2016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子公司邢台东盛经贸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8057元,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至今未收回,2016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以上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344460.91元,子公司邢台东盛经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又调入账内,于2017年6月将以上债权合计344460.91元转让给母公司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子公司邢台东盛经贸有限公司2017年4月将应收际华(邢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649000元债权转让给母公司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任县兴原农产品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税务于2017年9月注销,工商注销正在办理中,注销时将资产19013000元、负债10634226.37元及所有者权益8378773.63元并入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帐内。
其中任县兴原农产品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预付任县财政局土地款合计1901.3万元合并到了“其他应收款—任县财政局”科目,于2017年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科目余额为0元。
2018年3月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901.3万元调减了1821.04万元,调减后账面计提坏账准备余额80.26万元;2018年5月又计提坏账准备870.39万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共计提坏账准备950.65万元,“其他应收款—任县财政局”科目净值为950.65万元。
(2)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截止2018年5月31日均处于停业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根据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在其他应收款中,有一项为应收任县财政局的9,506,500.00元。任县兴原农产品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预付任县财政局土地款合计1901.3万元,任县兴原农产品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注销(工商注销正在办理中),注销时将任县兴原农产品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并入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5月31日,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9,506,500.00元,故该账户余额9,506,500.00元。根据任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违法土地整改通知书》,际华(邢台)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华北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占用任县小官庄村地600亩,自2013年至今(2018年5月29日)没有办理合法用地使用手续。一直处于非法圈占状态,根据土地法规政策,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土地无偿收回另行安排,若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任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目前,公司进行了复议,处于行政复议阶段。被评估单位认为,由于公司投资未到位等多种原因,该土地被无偿收回的可能性较大,该款项乐观的情况下能收回30%,本次评估以原始投资额的30%作为评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