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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融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8-10-08 10:00:31  来源:  作者:
甘南融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Q318SH1014843 转让底价 2653.09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10-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1-02
标的所在地区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甘南融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碌曲路
法定代表人 刘海强
成立时间 2007-01-23
注册资本 1124.6465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230017948832975
经营范围 劳务输出、送变电工程咨询;水电站开发;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购销***
职工人数 3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368.326800
营业利润(万元) -242.469200 净利润(万元) -223.005500
资产总计(万元) 1595.230600 负债总计(万元) 214.5872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80.643400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363.312200
营业利润(万元) -200.363200 净利润(万元) -216.578300
资产总计(万元) 2526.873000 负债总计(万元) 923.2174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03.6556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8-31 营业收入(万元) 197.863000
营业利润(万元) 62.663000 净利润(万元) 62.135000
资产总计(万元) 2081.879200 负债总计(万元) 374.429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707.4502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9-28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律师事务所 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23.550000 350.550000
固定资产 1171.680000 1352.730000
无形资产 0.000000 1164.410000
资产总计 1595.230000 2867.680000
流动负债 214.590000 214.590000
负债总计 214.590000 214.590000
净资产 1380.640000 2653.0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53.09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披露内容出自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1、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23幢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564.14平方米,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甘南融源已出具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证房屋归甘南融源所有,如因产权引起的纠纷,甘南融源承担全部责任。(未办证房屋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在上海联交所备查)
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佔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涉及6项,土地面积合计112182.50平方米,土地性质全部为出让的工业用地,宗地系甘南融源于2007年12月12日从甘肃明珠投资有限公司购入。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甘肃明珠集团桑科发电公司,甘肃明珠集团桑科发电公司系甘肃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变更过户手续。评估范围内6宗土地,被评信单位及被评估单位原股东甘肃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产权承诺函,承诺土地使用权归甘南融源所有,如因产权引起的纠纷,甘南融源承担全部责任。未办理变更过户土地使用权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在上海联交所备查)
3、纳入评估范围的洒哈尔水电站因附近村民阻挠于2012年停止发电,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电站仍处于停产状态。
4、截止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甘南融源申报的表外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发电机柜、电压互感器柜、进线柜等,该部分资产系甘南供电公司无偿赠与。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工西街金雨大厦12楼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详见《甘南融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大会决议》,在上海联交所备查。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79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实际交割日期间的盈利归属转让方享有,亏损归属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如果以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需按照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格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支付交易手续费,即: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为0.2%;1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为0.1%;10000万元以上为0.05% ;协议转让手续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本项目如果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黄昕宇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高少辉(央企二部)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
受托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183016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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