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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时间:2018-09-28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327 转让底价 52394.16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9-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0-3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203室
法定代表人 林鸥
成立时间 2006-12-07
注册资本 242487.6923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797013318E
经营范围 钢结构、港口机械、机械电子设备、船舶、船用设备、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修理及以上自有设备的租赁,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造船和钢结构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5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
2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148337.072862
营业利润(万元) -22432.083913 净利润(万元) -22355.580279
资产总计(万元) 616638.342932 负债总计(万元) 562744.312058
所有者权益(万元) 53894.03087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29067.224407
营业利润(万元) -45536.344871 净利润(万元) -44251.228090
资产总计(万元) 564277.626999 负债总计(万元) 488028.015846
所有者权益(万元) 76249.611153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8-31 营业收入(万元) 48333.803691
营业利润(万元) -25502.226079 净利润(万元) -25414.073363
资产总计(万元) 556520.386330 负债总计(万元) 527900.092131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620.29419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7-27
评估基准日 2017-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09884.490000 307691.810000
长期投资 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233563.290000 290259.310000
无形资产 46193.540000 83564.360000
土地使用权 31433.860000 79235.510000
其它资产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589641.320000 681515.480000
流动负债 190590.080000 190607.840000
长期负债 341617.730000 341210.040000
负债总计 532207.810000 531817.880000
净资产 57433.510000 149697.6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2394.16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取得“沪房地市字(2007)第000031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土地出让金事宜正在办理中,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出让金尚未支付,本次土地使用权按市场价值扣除土地出让金后确认评估值。
(2)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只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本次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记载的面积确定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对无相关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则根据现场勘察测量结果确认。若报告出具日后,房产管理部门对相关建筑面积进行了调整,应以核发的有关房地产权证为准,并对评估值作相应调整。
(3)关于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评估对象的关系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71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公司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尽调保密承诺函》(详见挂网附件)、营业执照并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500万元保密承诺金后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在意向受让方不违反《尽调保密承诺函》情况下,保密承诺金由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根据转让方需要,全力配合转让方展开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向转让方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在挂牌期间内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底价即人民币52394.16 万元的存款证明,若由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日期应为同一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71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凌智(央企三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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