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积分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

时间:2018-09-12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积分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91 转让底价 1.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9-1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0-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积分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304A室
法定代表人 王建巧
成立时间 2013-09-26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080020836Y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产品的集成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新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
2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控股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6.108802
营业利润(万元) -704.808548 净利润(万元) -786.934757
资产总计(万元) 495.101117 负债总计(万元) 853.76311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58.662000 审计机构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13.145669 净利润(万元) 214.257034
资产总计(万元) 518.280829 负债总计(万元) 90.008072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8.272757 审计机构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7.710676 净利润(万元) -77.682676
资产总计(万元) 440.528644 负债总计(万元) 873.819335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3.2906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7-17
评估基准日 2017-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7.330000 117.330000
固定资产 16.090000 222.270000
无形资产 36.370000 27.470000
资产总计 489.920000 715.630000
流动负债 840.490000 840.490000
负债总计 840.490000 840.490000
净资产 -350.570000 -124.8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43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本次转让标的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公司固定资产车辆为1辆宾利轿车,系向盖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购入的二手车,购入价位10,000.00元,本次评估按市场价值确认评估值。
2、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2018年1月24日投资认缴设立了积分桥(北京)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认缴比例为5%,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大厦35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 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1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沈梦珊(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6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余凯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39219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