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有房地资产1处,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区北区合欢路99号。
土地权证号:锡滨国用(2011)第281号;权利人——上海电气(无锡)锻压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国有(独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73,111平方米(约110亩)。
房产证权证号:锡房权证第BH1000426651号、锡房权证第BH1000426689号及锡房权证第BH1000426715号;权利人——上海电气(无锡)锻压有限公司;房产权证面积27,073平方米。
(2)目前,标的公司停产已超过1年。一年来,在转让方及主管企业的组织与协助下,标的公司开展了遗留订单处理、分流人员、清理债权债务及处理库存等各项工作,制定了相关事项的处理与处置方案,使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存货等大部分处置完毕,员工劳动关系也已全部妥善处置完毕。
(3)本项目标的公司原股东未明确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4)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缴纳保证金或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根据审计报告“6、或有事项”和“9、其他重要事项揭示”:
①截止2017年3月31日,标的公司发生未决诉讼一笔,2016年供应商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通裕)因货款问题在山东当地法院向标的公司提诉,申请冻结标的公司银行存款。2018年2月底标的公司冻结账户资金余额为2,125,046.17元、应付禹城通裕6,242,433.46元。
②2016年11月23日标的公司股东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和无锡锻压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锻压)第四次股东会议决议:标的公司2016年12月31日停产歇业。截止2018年2月底已经标的公司与职工通过协商安置全部解除劳动关系。
③截2018年2月底标的公司存在在用工装配件约500吨,其账面价值已经在生产领用时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
(2)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揭示:
①本评估报告中询价过程均为2018年5月1日前完成,评估所涉及的增值税率为17%、11%,2018年5月1日之后增值税率下调至16%、10%,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②标的公司的2项发明专利和7项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未交年费,已终止失效,故不予评估,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③标的公司存在一笔未决诉讼。2017年12月供应商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因货款问题在山东当地法院向标的公司提诉,申请冻结标的公司银行存款。截止2018年2月底标的公司冻结账户资金余额为2,125,046.17元、应付禹城通裕6,242,433.46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详细请参见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