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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93.75%股权

时间:2018-09-05 10:00:31  来源:  作者:
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93.7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84 转让底价 30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9-0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0-15
标的所在地区 陕西 咸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金华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梁会安
成立时间 2005-12-27
注册资本 49814.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7836569888
经营范围 无线电磁性元器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通讯设备(卫星接收系统除外)、印刷线路板、电子板卡、塑钢产品、空调热交换器、低压电器、设备及工模具制造、销售;建材、包装材料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出口商品除外);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储运(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7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3.75%
2 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17%
3 咸阳市财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97%
4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1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2584.370709
营业利润(万元) -2815.145193 净利润(万元) -5035.651205
资产总计(万元) 22494.710227 负债总计(万元) 22283.4355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1.274651 审计机构 陕西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6-30 营业收入(万元) 1540.340244
营业利润(万元) -1618.317123 净利润(万元) -1668.357910
资产总计(万元) 32512.435273 负债总计(万元) 35834.84400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322.40873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8-14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陕西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32.010000 1786.960000
长期投资 183.720000 4423.230000
固定资产 6926.460000 10297.120000
其它资产 4226.680000 491.570000
资产总计 13070.220000 16999.820000
流动负债 11804.480000 11804.480000
长期负债 2074.870000 2074.870000
负债总计 13879.350000 13879.350000
净资产 -809.130000 3120.4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25.44062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挂牌转让,转让方已向标的企业其他原股东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其他原股东未明确表示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应由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山电器欠缴各项税费合计29,334,368.76元,其中:房产税7,593,041.50元(其中金山电器5,039,053.69元,分公司1,944,451.34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609,536.47元),土地使用税15,535,562.33元(其中金山电器4,302,270.59元,分公司3,783,091.74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7,450,200.00元),增值税2,743,403.64元(其中金山电器709,687.35元,分公司3,209.10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1,999,702.93元,陕西金山电路板有限责任公司30,804.26元),其他各项税金3,462,361.29元(其中金山电器1,506,540.42元,分公司489,864.79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1,461,352.73元,陕西金山电路板有限责任公司4,589.19元,陕西金山磁钢有限公司14.15元)。本次评估未考虑各项欠缴税费的滞纳金。
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3.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3.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应同意并接受标的公司继续履行现有合同,接受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员工。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应有能力维持企业的稳定。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应由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之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交纳完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交纳完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将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刚性负债保障金汇入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认可的监管账户,转让方确认刚性负债保障金到账后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组织签约书面申请,受让方在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签约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如竞买人涉及优先购买权主体的,须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买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股权转让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意向受让材料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刚性负债保障金汇入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认可的监管账户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签约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刚性负债保障金汇入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认可的监管账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签约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⑤其他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转让方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转让方还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挂牌转让,不同意转让或同意转让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原股东拟参与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竞买人应按照联交所的竞价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本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满足本项目公告中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2)本意向受让方有能力维持标的企业的稳定,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将继续履行标的公司现有合同,接受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员工;
(3)本意向受让方同意,将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标的公司相应的负债;
(4)本意向受让方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刚性负债保障金汇入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认可的监管账户,并在在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签约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5)本意向受让方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支付完毕剩余全部受让价款后,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等手续。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合法经营,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周淑燕(央企六部)
联系电话 010-5191883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刘怀军
受托机构电话 029-8728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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