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山电器欠缴各项税费合计29,334,368.76元,其中:房产税7,593,041.50元(其中金山电器5,039,053.69元,分公司1,944,451.34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609,536.47元),土地使用税15,535,562.33元(其中金山电器4,302,270.59元,分公司3,783,091.74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7,450,200.00元),增值税2,743,403.64元(其中金山电器709,687.35元,分公司3,209.10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1,999,702.93元,陕西金山电路板有限责任公司30,804.26元),其他各项税金3,462,361.29元(其中金山电器1,506,540.42元,分公司489,864.79元,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1,461,352.73元,陕西金山电路板有限责任公司4,589.19元,陕西金山磁钢有限公司14.15元)。本次评估未考虑各项欠缴税费的滞纳金。
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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