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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双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0.1%股权

时间:2018-08-29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双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0.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65 转让底价 0.411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8-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9-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明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双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大道1234号4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 沈滨
成立时间 2002-04-17
注册资本 3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738130442T
经营范围 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职工人数 5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 24%
2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10%
3 天津海捷海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
4 上海蓝捷海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10%
5 青岛双诚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8%
6 大连海安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8%
7 南京海陆工程技术发展公司 8%
8 武汉新世纪工程设备监理中心 8%
9 广州顺海救生设备公司 6%
10 秦皇岛海上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158.985379
营业利润(万元) 14.226063 净利润(万元) 8.429509
资产总计(万元) 388.766308 负债总计(万元) -2.30453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91.070843 审计机构 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22.663303
营业利润(万元) 5.682298 净利润(万元) 4.966230
资产总计(万元) 391.760609 负债总计(万元) 9.119268
所有者权益(万元) 382.641341 审计机构 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4-30 营业收入(万元) 51.023208
营业利润(万元) 33.735220 净利润(万元) 33.735220
资产总计(万元) 423.503962 负债总计(万元) -1.302101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4.80606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新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5-14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艾克森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85.155017 0.000000
固定资产 3.611291 0.000000
资产总计 388.766308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2.304535 0.000000
负债总计 -2.304535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91.070843 411.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411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有45.9%股权同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其中:上海蓝捷海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持标的公司9.9%股权;大连海安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持标的公司8%股权;青岛双诚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标的公司8%股权;南京海陆工程技术发展公司持标的公司6%股权;秦皇岛海上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持标的公司6%股权;广州顺海救生设备公司持标的公司6%股权,均转让给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
2、本次挂牌转让老股东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截至评估基准日时,上海双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大道1234号,系由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偿提供使用的,仅供双希公司使用,不作对外转租。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蓝捷海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大道123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交通运输部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级社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于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1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同意的除外)。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12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倪佳(央企四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明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申
受托机构电话 021-525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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