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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42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

时间:2018-08-30 10:00:31  来源:  作者:
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42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73 转让底价 179.39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8-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9-27
标的所在地区 山东 济南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金月
成立时间 1993-02-19
注册资本 6957.3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000163250522F
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人员培训;场地出租;庆典、会展服务;国内广告代理业务;体育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9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济南玉泉发展有限公司 48.61%
2 其他个人股 46.75%
3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53%
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
5 济南龙泉资产管理中心 1.11%
6 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0.6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5546.785598
营业利润(万元) 147.562010 净利润(万元) 212.301061
资产总计(万元) 15354.332570 负债总计(万元) 1581.47743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772.855136 审计机构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6-30 营业收入(万元) 433.500825
营业利润(万元) -19.918664 净利润(万元) -19.348886
资产总计(万元) 15238.981023 负债总计(万元) 1518.988721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719.99230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8-28
评估基准日 2017-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9.39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法人股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评估报告中标的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中有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
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          面积(㎡)	账面价值
					原值(元)	净值(元)
住宅2套	砖混	1991年	平方米	180	 19,905.80 	 2,565.88 
合计					 19,905.80 	 2,565.88 
此次评估对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主要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说明资料。标的企业承诺这些建筑物的所有权归标的企业所有,权属明确无争议。未考虑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此次评估中所涉及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由玉泉森信大酒店管理层制定,并经玉泉森信大酒店以及委托人确认的基础上的。玉泉森信大酒店对提供的未来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评估报告是在玉泉森信大酒店提供的预测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
(3)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标的企业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英大国际大厦4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且不涉及扣除保证金的情形,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自博
受托机构电话 1381039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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