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挤塑复合机等机器设备)

时间:2017-03-3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挤塑复合机等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145 挂牌价格 91.34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4-13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资产类别 设备资产_设备机械
名称 挤塑复合机等机器设备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青浦区[310118]
规格型号 1300淋膜机;1600淋膜机
计量单位 -
数量 49
主要功能用途 生产纸张、聚合物膜复合材料
现状分析 本次鉴定的设备位于青浦区徐泾镇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的48台(套)设备,经现场勘查了解,1300淋膜机是1993年从意大利购置,使用至今已达23年,1600淋膜机是2000年从意大利购置,使用至今已达16年,均已超过常规使用年限,设备经过长时期的连续生产,机械系统严重磨损、锈蚀、精度的同步性、直线性、平稳性下降,电气老化,无法达到生产的质量要求,尚需投入大资金改造修复,但是此淋膜机的原生产商现在已歇业不存在,更无零配件、备件供应,无法修复。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久青路104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王万春;021-39853896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四环公司为确保该设备的顺利搬迁,以便尽快清空场地,为转入集团的楼宇经济做准备,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四环公司支付搬迁保证金10万元,为在摘牌后3个月内完成该设备的移交和搬迁作保证。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系2016年3月31日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根据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书(沪设协约字(2016)-009/1-3)):本次鉴定的设备位于青浦区徐泾镇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的48台(套)设备,经现场勘查了解,1300淋膜机是1993年从意大利购置,使用至今已达23年,1600淋膜机是2000年从意大利购置,使用至今已达16年,均已超过常规使用年限,设备经过长时期的连续生产,机械系统严重磨损、锈蚀、精度的同步性、直线性、平稳性下降,电气老化,无法达到生产的质量要求,尚需投入大资金改造修复,但是此淋膜机的原生产商现在已歇业不存在,更无零配件、备件供应,无法修复。鉴于上述原因,该批设备已停产不适用,闲置达一年半,损坏程度可想而知,已无法修复使用价值,建议对该批淋膜机作淘汰处理。同时,相应的配套件因是淋膜机的专用定制机械,无通用性,随主机一起作作废处理。本次评估对委估资产作为整体进行评估。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四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318国道卫家角东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开伦造纸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价款和保证金账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8110201013600105467;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长风支行。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双方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才能进场组织施工,且须在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将设备转运完毕,并自行承担拆除、提货、包装、运输等费用,转让方承担不超过8.78万元的搬迁费用,施工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双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8.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交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签订《拆除现场安全协议》及《拆除现场技术协议》。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4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间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卓赟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0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玲燕
受托机构电话 021-57181676
附件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