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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部分资产(两台柴油机)

时间:2017-04-10 00:00:00  来源:  作者: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部分资产(两台柴油机)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178 挂牌价格 6.5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4-21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海巡1726船6L20/27型柴油机2台
资产类别 设备资产_设备机械
名称 海巡1726船柴油机
规格型号 6L20/27
计量单位 海巡1726船6L20/27型柴油机2台
数量 2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央企交易总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观海路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交通运输部
批准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后,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5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价款和保证金账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10557000000333970;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①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②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6.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5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截止日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央企交易总部
受托机构联系人 姜鹏
受托机构电话 010-519178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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